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1/4/30 0:00:00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卫政办〔2021〕14号 | |
发文机关: |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5/6 16:35:52 |
有效性: |
平原镇、关堤乡,区直相关部门:
现将《卫滨区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卫滨区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改范围
重点排查:2011年至2018年由发改、财政、水利、国土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同时,对于2011年之前由财政投资的仍在规划使用期范围内的项目统筹排查整改。
二、排查整改任务
在2020年全市普查整改成果的基础上,突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灌溉机井、泵、电的排查整改。
(一)排查问题。全面排查农田水利设施不配套、不管用问题;项目久拖不结、应完工未完工问题;管护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等。
(二)整改提升。对于农田水利灌溉设施,要全面整修、完善配套,达到设施管用要求;对于未完工的项目,要在整改期内全部完工。
(三)建章立制。建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对今后新建的农田水利设施,要将项目建设和建立管护机制同步推进。
三、排查整改目标
(一)设施管用,达到井出水、泵可用、电连通、能灌溉状态;
(二)群众满意,组织群众参与排查整改,整改结果达到群众满意;
(三)长期受益,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保障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四、排查整改时间安排
排查整改工作分为安排部署、排查整改、集中整改、验收评估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30日前)。成立工作专班,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改阶段(5月1日至5月27日)。全面排查农田水利设施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能够即时整改的问题设施,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5月28日至8月27日)。按照“缺什么、配什么”的原则,配齐设施,完善功能。对于已经废弃、无法使用、确无价值的灌溉机井,要经过评估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消除安全隐患。在整改的同时,要同步落实管护责任、管护经费,因地制宜落实好管护制度和管护办法。
(四)验收评估阶段(8月28日至9月16日)。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方式,9月5日前,区级党委、政府对照机井信息,组织整改自查,逐一查验到位,由区政府“一把手”签字确认后上报市级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统筹推进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抓手,形成“省级统筹、市级抓总、县级组织、乡镇实施”的工作格局。区里组建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统筹抓好排查整改工作。平原镇、关堤乡要成立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乡镇级工作专班,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的责任体系。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是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区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排查整改的组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标准、出台验收评估办法等,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2018年机构改革之前本部门主管项目的整改和移交,以及未完工项目的建设、验收和移交;纪委监委抓好排查整改期间发现的有关干部作风、贪污腐败等问题的监督查处;组织部及时掌握排查整改过程中干部的工作表现;宣传部做好排查整改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
(三)加大资金投入,突出项目建设。整改工作的资金需求量大,乡镇政府要统筹整合资金,通过安排财政资金、使用建设结余、利用一般性政府债券、整合项目资金和引入社会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排查整改和管护工作资金需求,要确保资金拨付到位。要加大资金拨付力度,要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结算资金。
(四)转变工作作风,从严从实整改。在排查整改中,要切实转变作风、严格标准、务实整改;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是谁的问题就由谁来整改;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虚假整改、应付整改。对排查整改工作中发现的涉嫌失职渎职、贪污腐败、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加强指导检查,建立激励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制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推进情况好、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通报批评,对漠视群众利益、消极应付,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视情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附件:1.卫滨区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及职责
2.卫滨区农田灌溉机井排查整改登记表
附件1
卫滨区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
工作专班及职责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 冯克润(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裴 瑾(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买银亮(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郝英凯(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成 员: 毛 华(区监委委员)
田 薇(区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
张拥军(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琳(区发改委副主任)
王 建(区财政局副书记)
王建业(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玉娟(国土二分局副局长)
冀大旭(平原镇镇长)
申 岩(关堤乡乡长)
联络员: 梁会芳(区纪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
张鑫林(区委组织部科员)
杜 丘(区委宣传部科员)
李玉静(区发改委科员)
赵玉琪(区财政局科员)
张善涛(区农业农村局科员)
高 雅(国土二分局科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建业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区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组织推进各地扎实落实排查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排查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乡镇排查整改进展情况工作汇报,统筹推进排查整改工作;指导乡镇制定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设施排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管护机制,组织对乡镇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责任分工
(一)区纪委监委。负责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等相关工作。
(二)区委组织部。负责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中干部监督评价和考核激励等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工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排查整改氛围,引导社会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四)区发改委。负责督促、指导本部门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设施排查整改工作。
(五)区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本部门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做好排查整改资金落实工作。
(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本部门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全区工作方案,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掌握乡镇工作动态,完成工作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县(市、区)农田灌溉机井排查整改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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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井编号 |
原主管部门 |
位置 |
是否能用 |
问题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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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废井 |
机井问题类型 |
泵问题类型 |
高压问题类型 |
低压问题类型 |
是否 完成 整改 |
整改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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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水 |
坍塌 损坏 |
其他 |
无泵 |
泵损坏 |
其他 |
无设施 |
损坏 |
其他 |
无设施 |
损坏 |
其他 |
立查立改 |
集中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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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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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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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表内信息由排查人员录入专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