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成文日期: 2021/3/15 0:00:00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卫政办〔2021〕11号
发文机关: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3/19 10:35:24
有效性:
关于印发卫滨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政办〔2021〕11号)
发布日期:2021-03-19 10:35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6953

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辖区有关机关事业单位:

《卫滨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卫滨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新乡市将接受国家卫生城市第四轮复审,2021年全国爱卫办将对我市进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项评估考核,“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密度水平达到C级以上”是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申报的一票否决项目,为进一步巩固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成果,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我区顺利通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项评估考核,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采取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通过群众治理与专业防制相结合、日常治理与突击消杀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大力营造文明、卫生、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切实完善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场所“三防”设施,组织开展集中投饵消杀,彻底清除室内外鼠洞、鼠粪、蟑尸、卵鞘等“四害”痕迹,确保迅速、有效降低辖区“四害”密度。同时,以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各项工作,掀起复审工作高潮。

三、整治内容

(一)居民小区

将小区病媒生物防制与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开展以清除“四害”孳生地、填堵鼠洞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治。

1.开展现场轮训。以街道为实施单位,在每个街道选择一个小区为现场,组织辖区内所有物管小区的物业项目经理、非物管小区的居委会病媒生物防制人员,实地培训查找鼠洞鼠迹、填堵鼠洞、悬挂捕蝇笼、科学投饵、台账建档,指导开展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区城建局)

2.推进综合防制。以小区绿化带、地下停车场、楼道楼梯、一楼住户房前屋后、垃圾桶等为重点,加大卫生保洁力度,清除卫生死角、瓦罐窨井处积水,更换破损窨井盖,填堵一楼墙体和小区围墙墙根孔洞,及时清运垃圾、清洗垃圾桶并加盖。(责任单位: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城建局)

3.治理城乡结合部。全面治理城乡结合部的积存垃圾、饲养家畜家禽、种菜、旱厕等现象,改造旱厕、露天垃圾池,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

4、无主庭院。无主庭院环境卫生、饲养家禽、旱厕、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是重点难点,按照属地为主,行业主管部门为辅原则抓实抓好。(责任单位: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区民政局、区城管局、无主庭院的上级所属部门)

(二)餐饮单位

将餐饮行业病媒生物防制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执法内容,开展以提升后厨卫生水平、加强“三防”设施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治。

1.整治后厨卫生。以后厨操作间、凉菜间、食品仓库为重点环节,以抽屉内部、冰箱顶部和后部、柜台底下等为关键部位,开展“翻箱倒柜式”“搬家式”卫生整治,彻底清理鼠粪、蟑螂卵鞘等“四害”痕迹,确保后厨不得有蝇。(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

2.安装“三防”设施。在餐饮店后厨的下水道、排气扇外口安装防鼠网,在仓库门配备挡鼠板,木质门用铁皮包裹,与外界相通的门安装防蝇帘或风幕机、安装纱门纱窗,使用填充剂填充墙体细缝,投放灭蟑胶饵。市场内直接入口食品加盖防蝇设施。(责任单位: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

3.落实长效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餐饮单位证照齐全、醒目位置亮证经营,环境干净整洁。重点加强外卖、烧烤等餐饮单位管理,不断推进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责任单位: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

(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

开展以治理脏乱差、加强“三防”设施规范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治。

1.重点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以摊位为单位,以鱼类销售区、肉类摊位、市场公厕为重点,发动摊位主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高市场保洁频次,清理乱堆乱放、占道经营,及时清运垃圾,清洗垃圾桶后加盖盖上,彻底清理鼠粪、蟑螂卵鞘等“四害”痕迹。3月1日起,按照第一次投饵后相隔3天、5天、7天的要求,统一集中进行投饵。(责任单位: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2.加强“三防”设施建设。农贸市场下水道安装防鼠网。填堵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各种进入室内的管道、墙体、天花板孔洞,熟食摊位必须要防蝇设施,操作间配备粘捕式诱蝇灯,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摊位必须配备防尘防蝇设施。直接入口食品处不得有蝇。(责任单位: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3.各类制度上墙。农贸市场各进出口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农残检测结果、健康教育宣传展板、文明卫生宣传展板。(责任单位: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

(四)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

开展以加强环境卫生保洁、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等为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治。

1.确保环境整洁。公厕有专人管理和保洁,上下水通畅,地面、坑位、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池整洁卫生,便器、便池内无积粪、无尿碱,基本无臭。垃圾中转站门前无散落垃圾,清洁干燥,基本无臭。沿街垃圾桶每日清洗,定期消毒灭蝇。(责任单位: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区城管局)

2.规范开展防制。公厕安装纱窗、防蝇帘,垃圾中转站悬挂捕蝇笼。填堵公厕、中转站周围绿地的鼠洞。隐蔽处安装毒饵站,3月1日起,按照第一次投饵后相隔3天、5天、7天的要求,统一集中进行投饵。(责任单位: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区城管局)

(五)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

针对辖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开展以加强环境卫生保洁、科学开展防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治。

1.室外环境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的院落室外环境,参照居民小区综合防治措施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其中,学校内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用捕鼠笼、粘鼠板等代替毒饵站使用。(责任单位: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2.室内环境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要以抽屉内部、冰箱顶部和后部、柜台底下等为关键部位,开展“翻箱倒柜式”“搬家式”卫生整治,彻底清理鼠粪、蟑螂卵鞘等“四害”痕迹,填堵各类孔洞。(责任单位: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六)公园绿地、主次干道、河道、建筑工地等外环境

开展以清理孳生地、强化卫生保洁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治。公园绿地、主次干道、河道、建筑工地等外环境,要以绿地水体、马路绿化带、建筑工地生活区、各处垃圾桶等为重点,加大卫生保洁力度,清除卫生死角,更换破损窨井盖,填堵鼠洞,及时清运垃圾,每日清洗垃圾桶并加盖盖上。同时,公园、建筑工地的毒饵站3月1日起,按照第一次投饵后相隔3天、5天、7天的要求,统一集中进行投饵。(责任单位: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区城建局、区城管局)

(七)火车站、汽车站

做好火车站、汽车站站内及铁路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完善站内外环境、行李房、货场、餐饮等地方防鼠防蚊蝇设施,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新乡火车站、汽车站,平原镇、关堤乡、各办事处)

(八)综合防制工作。

病媒生物防制综合组织、日常监督检查防制工作由区卫健委负责,病媒生物的监测工作由区疾控中心负责。

四、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步抓好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

(二)制定方案,迅速启动整治

各单位要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明确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和复审迎检有关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倒排整改工期,迅速组织各街道、社区,督促餐饮、市场超市等重点行业启动专项整治。

(三)举一反三,扎实推进整改

各单位要对照专项整治目标和具体内容,举一反三梳理的各类问题,制定每周工作进度表,统计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量化追踪,报告整治进展和工作成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街道、社区、农贸市场、公厕、餐饮店等所有场所开展“文明健康,爱卫有我”系列主题宣传,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努力营造“媒体有热度、社区有阵地、场所有融入”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氛围。

(五)全面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专项整治期间,市爱卫办、区卫健委将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周期督查,对各单位整治任务、卫生创建常态长效工作测评发现问题的完成情况,实行持续跟踪并及时通报,确保各项任务整治到位。

(六)有关经费保障

按照事权适应原则,新乡市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工作经费,由各责任单位申请,争取列入本级2021年财政预算,保障好我区病媒生物防制需要。

(七)高新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安排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涉及高新区辖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高新区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负责落实。其中涉及高新区经济管理部门的仍由该部门做好落实,涉及已套合的管理部门由卫滨区相关部门落实;经费预算由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拿出方案,经卫滨区卫健委签字确认后报高新区拨付;关堤乡、振中街办事处负责协调沟通相关局委适时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督导检查,确保不出现失察漏管现象。

请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3月22日前将实施方案及整治工作情况报区卫健委。

联系人:李  静

电话:2826134   邮箱:wbqagw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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