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 | ||
有效性: |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土地征收(储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卫滨区土地征收(储备)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区土地征收(储备)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区新増工业、存量建设用地、单独选址及市政府安排我区的土地征收(储备)工作。
二、人员组成。由市国土一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事务中心)负责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建。
三、经费保障。区土地征收(储备)办公室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从区财政资金、市局拨款、业务经费、办公经费、储备征地奖励经费及包干经费中等方面保障。
区土地征收(储备)办公室设立在市国土一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军政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沟通、协调等日常工作。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