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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政办〔2018〕26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卫滨区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卫滨区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卫滨区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为有效地防止旱涝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开展防御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汛抗旱工作形势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我区经过坚持不懈的水利建设,已基本形成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在防汛抗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区防汛抗旱工程体系依然薄弱,还不能很好地适应防汛抗旱工作的需要,水旱灾害的威胁依然存在,防汛抗旱工作依然严峻。首先,我区地处暖温带,夏季受季风控制时间长,降雨时空分布极为不均,汛期降雨量占到全年降雨量的70%以上,又多集中在“七下八上”的几场降雨中,极端时80%~90%集中在汛期的几次降雨过程,暴雨、洪水的突发性极强,而汛期前后降雨稀少,水旱灾害频繁发生;其次,我区位于城市老城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和行业防汛问题比较突出;第三,
我区是最繁华的商业地带,全市有80%的大型商场、市场位于我区,防汛责任重大;第四,部分干部群众的防洪抗旱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重。这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防汛抗旱工作总体目标
以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的抗旱工作原则,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调、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平原排水畅通,城市安全度汛,重要交通干线正常通行,工商企业正常生产。及时、有序、有效地应对超标准洪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三、防汛抗旱工作主要任务
(一)防汛工作
今年我区防汛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辖区内卫河右岸、人民胜利渠、西孟姜女河、东孟姜女河等河道、市区和低洼乡村排涝、防汛沟渠和小街巷污雨水管网的清淤排涝。
1、河渠堤防
(1)卫河右岸堤防
①新乡县界至卫河节制闸,由平原镇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②卫河节制闸至西华大道桥,由中同街办事处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③西华大道桥至京广铁路桥,由铁西办事处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④京广铁路桥至解放桥,由自由路办事处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⑤解放桥至胜利桥,由解放路办事处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2)人民胜利渠左右岸堤防
①新乡县界至新封铁路桥,由平原镇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②左岸新封铁路桥至红旗区界,由南桥办事处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③右岸新封铁路桥至红旗区界,由胜利路办事处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3)西孟姜女河左右岸堤防
①左岸新乡县界至卫河,右岸新乡县界至西孟泵站南墙、人民路桥至八一路桥北侧,由平原镇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②右岸西孟泵站南墙至人民路桥,由铁西办事处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③右岸八一路桥北侧至卫河,由中同街办事处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4)其他河渠堤防
①东孟姜女河,由平原镇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②镜高涝河,由平原镇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③赵定河,人民胜利渠至解放大道,由平原镇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解放大道至和平大道,由胜利路办事处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④四支排,由平原镇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⑤新建排,由平原镇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⑥杨庄排,由平原镇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⑦南护市沟,由平原镇组织辖区单位承担堤防任务。
2、排水排涝清淤
(1)防汛沟渠清淤
防汛沟渠清淤采取义务方式,出工与出资相结合,由沟渠所在地办事处、平原镇组织辖区单位和居(农)民疏挖,由区防办组织验收。
①西孟斜沟、金家营排水沟,由铁西办事处负责,全段清至硬底。
②西孟姜女河暗沟,由铁西办事处负责,定距离打口清挖,全段清至硬底。
③孟营斜沟,由南桥办事处负责,定距离打口清挖,全段清至硬底。
(2)污雨水管网清淤
①辖区道路所有污、雨水管道汛前均应安排清淤,区管道路由区城建局负责清挖。
②家属院、住宅小区道路管网由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自行组织清挖,由各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检查落实。
(3)危、旧房安全
①城区危、旧房屋和校舍、住房、仓库是汛期易发生问题的重点之一,在城区防办的具体组织领导下,区教文体局、区发改委和各办事处要采取汛前转移安置和汛期临时迁移的办法,制定出详细的迁安救护方案及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汛期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②平原镇所属26个行政村危房、校舍、五保户、仓库的人身财产安全,由平原镇采取汛前转移安置和汛期临时迁移的办法,制定出详细的迁安救护方案及措施,区教文体局协助搞好乡村校舍的有关工作。
(4)低洼村排涝
李村、赵村、王湾、梁任旺、贾屯、十五里堡等低洼村的排涝工作,由平原镇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实施。
(二)抗旱工作
要严格执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省政府令第134条),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要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协调生产和生态用水。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抗旱设施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广节水先进技术,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效率。
四、防汛抗旱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抓紧调整各级防汛抗旱机构,尽快开展工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重点负责乡村防汛抗旱协调工作。区城区防汛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主要负责市区防汛工作。平原镇、各办事处要建立专门的防汛抗旱机构,并配备专职防汛抗旱人员。各级防汛抗旱机构要抓紧进行调整、充实,并负责做好辖区内、系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保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正常运转。新任领导要及早进入防汛抗旱角色,尽快熟悉防汛抗旱工作,切实担当起防汛抗旱工作重任,正确进行防汛抗旱决策指挥。
为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各级防汛抗旱机构都要建立严格的防汛值班和带班制度,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长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因公外出必须对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安排。各级防汛抗旱值班人员要随时掌握当日气象状况和汛情动态,分析研究防汛抗旱对策,实施正确的指挥调度;遇超标准洪水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动员社会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尽力把灾害损失减轻到最低限度。
(二)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新乡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同时,各防汛责任人针对自己所分管的防汛任务、防汛措施、目前存在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出现汛情时,各级领导能够按照责任分工上岗到位。
(三)做好防汛抗旱工程的检查和维修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前期汛前检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对影响度汛安全的重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各河道、堤防的险工薄弱段都要进行培土加固,各桥头、路口、施工破堤口,汛前要坚决堵复,并备足“土牛”。
(四)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平原镇、各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河道安全检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汛前要把本辖区内的河道阻水障碍和违章建筑作为重点进行认真检查,登记造册。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制定清障责任,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凡涉及边界排水的河道,下游一律不准打坝设障。要在汛前对沟河进行一次全面清障、清淤,保障排水畅通。
(五)落实好防汛抢险队伍及防汛物资储备
一是防汛抢险队,平原镇要建立1000人的抢险队伍,各办事处要建立不少于200人的抢险队伍。区人武部要负责组织300人的抢险突击队,随时听从指挥部调用;二是运输抢险队,镇、办事处都要准备不少于5台的运输车辆负责运输抢险,区交通局负责组织10台运输车辆的抢险队,需要时对全区运输车辆统一调配;三是救护抢险队,区卫计委负责组织100人的医疗救护分队,保障抢险和防汛需要;四是工程车辆抢险队,平原镇负责落实吊车3台、铲车3台、挖掘机3台保障抢险需要;五是堤防巡逻队,各堤防段责任单位都要组织堤防巡逻队,根据汛情需要进行巡逻查堤,及时发现隐患报告水情,防止人为破坏堤防。各类抢险队要明确队长,确立联系方式,搞好培训和演练。各抢险队伍要上堤认领责任段,明确任务和责任人,并配备好车辆和工具,确保遇险时能拉得出、上的去、守得住。区武装部要具体抓好民兵骨干抢险队伍的组建及培训演练工作。
根据我区防汛抢险需要,必须足额储备各种防汛料物。要发动群众组织好社会储备,平原镇、各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城建局等部门,要按区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储备计划足额储备。要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认真核定和储备专业防汛物资,沿河附近的乡村,要组织群众储备一定数量的堵口料物,要对储备的各种物资、车辆、工具等落实好品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并登记造册,以备抢险时随时调用。
(六)加强防汛通信、汛情测报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做好防汛通信管理工作,汛前要对各类通讯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通信畅通。各级防汛办要保证及时通报水文、气象部门汛期发布的天气、雨情、水情、旱情预报和测报信息,努力当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耳目。
(七)抓好抗旱工作
要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抗旱工程体系。要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建设,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生产用水,加强对抗旱设施、水源的管理和保护。进一步优化完善抗旱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建具有多种功能的防汛抗旱应急服务组织队伍,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加强抗旱减灾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提升综合抗旱能力。加快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强对旱情监测、分析、预警、会商、和评估,提高抗旱决策能力。
(八)做好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
各级要高度重视旱涝灾情统计、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评价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防办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灾情统计工作,并制定专人负责。对统计报表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办旱〔2011〕19号)要求开展工作,明确责任,层层严格把关,确保灾情上报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及时、准确、可靠。灾情报表在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统计上报,每天统计上报灾情的发展变化情况。严重时,除填报统计报表外,还应上报灾害情况的说明材料,尤其是发生人员伤亡后,要及时将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及死亡原因当天上报,不能因个别指标统计不全而影响上报时间。灾情发生后,要及时深入灾区,核实灾情。核灾工作要认真仔细、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核实后的灾情要及时修正上报。
各级要严格执行统计制度,防汛与民政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标准,严防乱报、错报或弄虚作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SL206-98)的规范要求评估、分析减灾效益。
(九)严明纪律,依法防汛
防汛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办法》、《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防汛抗旱法规及上级下达的调度运用计划执行,依法防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违抗、拖延执行防汛调度命令,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抗旱秩序,拒不清除障碍或设置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沙取土,破坏或盗窃防汛抗旱工程设施、防汛抗旱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救灾经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对在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