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 | ||
有效性: |
卫政办〔2018〕 1 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新政督查〔2017〕327号网民留言
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督查室:
2017年12月25日,我区接到市政府《督查事项通知单》(新政督查〔2017〕327号)关于“惠民馨苑经济适用房小区缴纳热力费用”的督办件后,区政府高度重视,当即责成区政府督查室、区城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全市减少散煤燃烧、遏制大气污染,实施好“温暖新乡守护蓝天”民生工程,按照全市供暖供热工作安排部署,我区精心组织摸底调查、广泛宣传发动,为供热施工部门提供环境保障,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区已有31个小区实现供暖。
经调查核实,包括惠民馨苑在内的全市各供暖施工企业均需在新乡华电热力公司及市供热处等部门备案,并由上述单位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管。集中供暖施工收费标准(包含设备、管材、监理、人工费用等)根据供热小区位置、供热站选址远近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施工单位由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协商确定,如业主有异议,可依法依规要求物业或业委会重新选定。
惠民馨苑小区系市房管部门主导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房小区,物业公司选定和日常监管均有市房管部门负责。针对业主反映的供暖建设收费过高问题,建议:一是业主和物业自行协商解决,二是通过物价部门解决,三是由市房管部门责成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整改。经了解,惠民馨苑该小区已完成供热交换站建设,并开始供暖。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