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4/4/15 0:00:00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卫政办〔2024〕6号 | |
发文机关: |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4/16 0:00:00 |
有效性: |
区处非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为了加快全顺案件处置工作,经区处非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全顺案件处置工作组。现将工作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胜利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周 伟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副组长:李付晋 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成国 区政府副区长、卫滨公安分局局长
王 倩 区法院院长
李新领 区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任中安 区信访局局长
孟 嵩 区科工信局局长
郝同辉 区商务局局长
马 勇 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陈 晖 平原镇镇长
李立峰 卫滨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红昕 区法院副院长
刘 勇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哲彬 新乡市卫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服务中心,马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顺案件综合协调、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及涉案资产监管、处置、集资群众沟通解释工作;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全力配合做好全顺案件处置工作。工作组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及时听取案件处置进展情况汇报,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