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管理切实发挥扶贫项目效益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46号)文件精神要求,卫滨区扶贫办组织相关部门的专家对2019年上报项目进行了论证,通过广泛论证,综合各位专家的意见,形成一致意见:认为2019年卫滨区贫困人口农业保险项目、2019年卫滨区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019年卫滨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项目、2019年度卫滨区宇鑫农贸有限公司产业扶贫项目、2019年卫滨区贫困户土地流转奖补项目、2019年卫滨区強筋小麦奖补项目、2019年卫滨区优秀务工奖补项目等8个项目符合国家、省、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同意上述8个项目纳入我区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实施。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符合国家的脱贫攻坚扶贫政策,有利于落实贫困户政策,减轻贫困户负担,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2.符合我区贫困户家庭的实际情况。
3.有助于我区落实脱贫攻坚政策。
二、项目建设内容
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按照《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程序和补助额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21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子女共4人,分别为西水东赵光秋之女赵趁鑫、中召村郜时强之女郜玲丽、中召村徐世海之女徐鑫伟、中召村路中付之子路齐,每生每学期发放1500元补助资金。
2.贫困人口农业保险项目:贫困户购置农业种植险,补贴自费部分4.2元/亩,计0.0225万元。
3.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为金融扶贫带贫企业河南省勤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贷款96万元,落实政府利息补贴2%,计1.92万元。
4.宇鑫农贸有限公司产业扶贫项目:采用“政府+村办龙头企业+贫困户”的运作模式。通过村办龙头企业——新乡市宇鑫农贸有限公司为代表,以区政府注资的24万元为产业扶持脱贫项目资金,带动我区24户贫困户发展增收。
5.茂瑞家庭农场产业扶贫项目:采用“政府+家庭农场+贫困户”的合作模式,通过政府注资的10万元作为项目发展资金,由贫困户以产业扶持脱贫项目资金投入到该家庭农场,每年保底收益6%,同时可吸纳就近贫困劳动力,带动我区贫困户发展,增加家庭收入。
6.贫困户土地流转奖补项目: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为目标,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的原则,鼓励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将耕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实现农业增效、贫困户增收双赢。
7.强筋小麦奖补项目:对种植特定品种小麦的贫困户发放每亩150元的补贴,增加种植收益。
8.优秀务工奖补项目:对年务工收入超过6个月且收入达2万以上,进行奖补3000元,鼓励贫困户通过自身发展增收。
三、项目的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后,可不同程度的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帮助贫困户早日实现脱贫。
1.2019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受益4户4人,西水东赵趁鑫1人、中召村路齐、徐鑫伟、郜玲丽3人;
2.金融扶贫企贷企用——河南省勤工机器人有限公司带贫24户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2000元;
3.宇鑫农贸有限公司带动我区24户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项目,每户项目资金收益为配置资金的10%,年户均增收约为1000元。
4.茂瑞家庭农场产业扶贫项目带动我区16户贫困户发展增收,每户年收益为配置资金的6%,年户均增收375元。
5.土地流转奖补项目及种植优质强劲小麦奖补项目,对符合奖补条件的贫困户发放奖补,鼓励其将土地流转出去或种植收益较高的强劲小麦。
6.贫困人口农业保险项目为我区进行农业种植的贫困户购买保险,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减少种粮损失。
7.优秀务工奖补项目,对年务工超过6个月且收入达2万以上的贫困户,进行奖补3000元,鼓励贫困户通过自身发展增收。
这8个项目实施后,落实了扶贫政策,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问题,增加了贫困户的收入,社会效益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