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脱贫办《关于印发〈2018年新乡市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脱指办〔2018〕26号)精神,推动我区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确保贫困残疾人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扩面”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成2018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二、工作范围
(一)项目改造对象
1.我区建档立卡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2.实施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应当拥有非租借的固定住房(有产权包括宅基地、长期居住或者公租房),住房具备改造条件;
3.残疾人对无障碍设施依赖性强,有无障碍改造需求。
(二)项目改造标准
区级自筹整合资金实施改造项目,根据每户无障碍改造实际需求,灵活集约使用。
(三)项目内容和步骤
内容:地面平整及坡化、盲道铺设,低位灶台(盲人家庭灶台有煤气泄漏报警装置)、房门改造、卫生间洗手池低位改造、坐便器改造、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扶手或抓杆(洗手池扶手、坐便器扶手、淋浴扶手)、浴凳及改善残疾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它设施等。
步骤:1.准备阶段。成立卫滨区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出台年度实施方案。2018年6月15日前区残联要对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进行摸底排查,核清有改造需求户数,结合任务数确定改造对象名单并在当地公示,接受残疾人和社会监督,并填写《新乡市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信息采集与项目实施汇总表》(附件2)上报区扶贫办,而后报送市扶贫办、市残联。区残联根据摸底数据,预算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2.实施阶段。2018年6月至10月,根据需改造家庭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无障碍改造项目和内容,需要施工的,由区残联统一组织施工。需要配置相关器材或辅助器具的,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统一采购配发。要做好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照片拍摄与存档工作。项目结束后,区残联保存相关资料,填写《新乡市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表》(附件3)。3.总结阶段。在10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任务,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回访受益残疾人家庭,听取残疾人意见和建议,录入改造对象信息,并向市扶贫办、市残联报送总结报告,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年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目的和原则
通过实施项目,改善残疾人居家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适度解放重度残疾人家庭生产力,为残疾人实现脱贫创造条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急需;
(二)兼顾残疾人个性化需求;
(三)公开、公正、透明。
四、项目资金来源
从2017年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市级返还部分中列支,根据实际改造需求,灵活掌握改造标准。
五、职责分工
扶贫部门: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信息,对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进行督导。
财政部门:统筹计划、拨付项目经费,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住建部门: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
家庭,按照《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涉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新残联字〔2017〕84号)实施,将无障碍改造内容纳入危房改造,与危房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残联部门:要发挥行业部门牵头作用,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确定受益残疾人及无障碍改造内容,建立项目档案,录入数据库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排查到位,摸清底数,按照条件严格筛选受益对象,兼顾各类别残疾人,并优先照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别困难家庭。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专人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
(二)严格管理,加强监督。要强化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政府督查部门作用,对项目实施进度全程进行督导,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增强约束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印制宣传手册等方法,宣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给残疾人生活带来的便利及意义,特别是发挥已完成改造家庭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强大合力。
附件:
1.卫滨区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领导小组
2.新乡市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信息采集与项目实施汇总表
3.新乡市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