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镇、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印发卫滨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成员和相关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政 委:孔凡旭(区委书记)
指 挥 长:冯利霞(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政 委:顾崇豪(区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刘 威(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高广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智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国新(区政协副主席)
田东亮(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郝松松(区委办副主任)
牛凤科(区政府办主任)
牛 敏(区纪委副书记)
张宏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拥军(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国栋(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张 弛(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王永辉(区编办主任)
周江林(区农委主任)
王国旭(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田凤霞(区档案局局长)
焦卫东(区发改委主任)
王 静(区教文体局局长)
陈加耕(区工信委主任)
张 弘(区民政局局长)
夏平富(区人社局局长)
曹 勐(区城建局局长)
胡 芳(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传彩(区畜牧局局长)
买银亮(区水利局局长)
李帅军(区商务局局长)
李新生(区卫计委主任)
岳绍萍(区审计局局长)
常玉琦(区统计局局长)
武 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吴立军(区园区办主任)
原晓阳(区总工会副主席)
赵彦茹(团区委书记)
邵玉林(区妇联主席)
孙 蕾(区科协主席)
胡公义(区金融办主任)
孟繁丽(区财政局副局长)
二、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主 任:田东亮(区政府党组成员)
常务副主任:周江林(区农委主任)
副 主 任:郝松松(区委办副主任)
裴 瑾(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宏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拥军(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焦卫东(区发改委主任)
张 弘(区民政局局长)
孟繁丽(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坤(区农委副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及时掌握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和要求,向指挥部提出贯彻落实建议;
2.负责对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总结报告、调研督导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及时报指挥部研究决策;
4.负责指挥部各类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联络等工作;
5.负责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报道、协调服务等工作;
6.负责与区直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影响工作推进的各类问题,对发现的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
7.负责指挥部领导讲话和工作简报等文稿印发、档案管理、资料发放、后勤保障等工作;
8.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驻村帮扶人员管理组
组 长:张宏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王国旭(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张 坤(区农委副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强化区派驻村工作队的管理考核工作,督查驻村队员工作手册完成及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村结对帮扶工作,健全帮扶机制,夯实帮扶责任,建立联包共建台帐,实现贫困人口帮扶全覆盖,按照“对帮扶一项一项抓实”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驻村干部帮扶工作方案,针对帮扶项目、工作重点、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建立工作台帐;
3.负责驻村工作队员培训工作,指导驻村人员向群众宣传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政策精神,帮助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发展意识,积极动员组织群众创业增收、脱贫致富;
4.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精准扶贫档案建设管理组
组 长:周江林(区农委主任)
常务副组长:田凤霞(区档案局局长)
副 组 长:张宏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张拥军(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敏一(区民政局副局长)
孟繁丽(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坤(区农委副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扶贫档案的建设管理工作,督促镇、村建立脱贫攻坚档案,实施扶贫开发痕迹化管理,完整记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全过程;
2.负责加强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培训,抓好队伍建设;
3.负责指导构建“四四三”档案资料建设体系,加强硬件保障,提高软件管理科学化水平;
4.负责促进扶贫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5.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产业项目资金扶贫推进组
组 长:焦卫东(区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夏平富(区人社局局长)
孟繁丽(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陈加耕(区工信委主任)
李帅军(区商务局局长)
岳绍萍(区审计局局长)
常玉琦(区统计局局长)
冯传彩(区畜牧局局长)
张 弛(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王卫华(区科技局局长)
吴立军(区园区办主任)
胡公义(区金融办主任)
张 坤(区农委副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产业扶贫方面的政策精神;
2.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以及风险补偿金项目储备和评审论证工作;
3.负责督促指导项目施工单位严格规范施工;
4.负责扶贫科技特派员工作;
5.负责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
6.建立稳步增长的资金筹措机制,足额保障产业扶贫等系列政策措施稳步落实;
7.负责推进各项目快速高效实施,督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8.负责定期对区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9.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组
组 长:曹 勐(区城建局局长)
副组长:胡 芳(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新生(区卫计委主任)
孟繁丽(区财政局副局长)
买银亮(区水利局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方面的政策精神;
2.负责规划实施全区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
3.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社会保障工作推进组
组 长:张 弘(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王 静(区教文体局局长)
夏平富(区人社局局长)
曹 勐(区城建局局长)
李新生(区卫计委主任)
孟繁丽(区财政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与扶贫工作的有效衔接,解决最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2.负责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完善教育扶贫政策措施,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
3.负责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4.负责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险;
5.负责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提高补助标准,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
6.负责实施保险救助脱贫,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购买大病补充保险、灾害保险、农业保险,防止和缓解贫困人口因病(灾)致贫、因病(灾)返贫,有效帮助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7.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智慧扶贫信息平台建设使用推进组
组 长: 周江林(区农委主任)
副组长:陈加耕(区工信委主任)
李帅军(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焦卫东(区发改委主任)
武 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孟繁丽(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坤(区农委副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建设好全区智慧扶贫系统,做好与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衔接同步,推进“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数字化管理;
2.负责实现脱贫攻坚信息数据与国家、省、市扶贫办以及区公安、民政、城建、工商、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比对、支持;
3.负责为工商企业、社会组织、金融组织、党员干部、专家人才、爱心人士等爱心力量参与智慧扶贫提供数据支撑;
4.负责智慧扶贫系统的日常维护、手机客户端的推广应用;
5.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宣传报道组
组 长:张拥军(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王亚朋(区编办副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媒体,做好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相关重大活动、典型事件、创新模式、做法经验的推介宣传;
2.负责做好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政策精神的宣传;
3.负责指挥部会议、领导督导调研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各类宣传资料的编辑印制、订购发放、收集归档等工作;
5.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督查考评奖惩问责组
组 长:周江林(区农委主任)
副组长:牛 敏(区纪委副书记)
张宏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郝松松(区委办副主任)
裴 瑾(区政府办副主任)
岳绍萍(区审计局局长)
常玉琦(区统计局局长)
孟繁丽(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坤(区农委副主任)
宁程柯(区胜利办事处副主任)
洪献忠(区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督查和监督;
2.负责对区级脱贫成效进行考评;
3.负责对国家、省、市督查和巡查发现问题的问责;
4.负责对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事件的问责;
5.负责对驻村帮扶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问责;
6.负责对引发群众信访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问责;
7.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为提高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工作实效,决定建立区脱贫攻坚工作例会制度。
1.建立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领导工作例会制度,区委书记或区政府区长为召集人,每月召开1次;
2.建立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例会制度,由区委副书记为召集人,每月召开1-2次;
3.建立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督查巡查例会制度,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召集人,每周召开1次;
4.建立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例会制度,区委副书记或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召集人,每周召开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