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衔接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衔接资金共计63.95万元。其中市级下达资金25万元,区本级安排资金38.95万元,无中央、省下达的衔接资金。
2021年项目共计3个,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按照《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程序和补助额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21〕21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区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子女共7人,分别为刘庄村刘娟、刘开洋、刘开达、张八寨村王缘、西水东村赵趁鑫、赵梦茹每人3000元,中召村徐鑫伟1500元。水鲜园奶牛养殖场产业扶贫项目: 采取“政府+养殖场+脱贫户”的运作模式,鼓励脱贫户参与合作社奶牛养殖项目,每年每户收益为1200元/户。平原镇路庄村冷库建设产业扶贫项目:采取设备租赁的模式,带动脱贫户发展增收,每年收取一定的租赁费用发放给村集体,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
2.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通过投入衔接资金,按年初计划,全面实施,确保完成2021年我区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项目均设定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除奖补类项目需达到奖补条件,方可进行奖补外,其余项目绩效目标均以增加脱贫户收入为主。水鲜园奶牛养殖场产业扶贫项目:政府出资34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修复该水毁项目),用于购买12头奶牛,带动我区16户脱贫户发展增收;平原镇路庄村冷库建设产业扶贫项目:政府注资的28万元作为项目设备采购资金,并按照每年7%的租赁费用,租给其使用,每年9月底前将租赁费用打给村集体,并由村集体对租赁费用进行二次分配。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对2021年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自评过程中,本着强化绩效目标意识、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的原则,我局2021年度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工作开展情况。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支付我单位申请衔接资金63.95万元,结余0.036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是水鲜园奶牛养殖场产业扶贫项目拨付34万元(市级资金25万元,区级配套9万元);二是平原镇路庄村冷库建设产业扶贫项目拨付27.9635万元;三是“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项目1.9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后,可不同程度的增加脱贫户家庭收入,帮助脱贫户巩固脱贫成果。
1.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受益4户7人,平原镇中召村徐鑫伟,西水东村赵趁鑫、赵梦茹,关堤乡刘庄村刘开洋、刘开达、刘娟,张八寨村王缘,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其中徐鑫伟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已于2020年9月发放完毕。
2.水鲜园奶牛养殖场产业扶贫项目,带动我区16户脱贫户发展增收,每户年收益为1200元,该项目因暴雨灾害死亡4头奶牛,为减少带贫养殖场损失,后又投入10万元衔接资金用于重新购买4头奶牛,保障脱贫户收益落实到位。
3.平原镇路庄村冷库建设产业扶贫项目,带动我区28户脱贫户发展增收,每年按照各村建档立卡户比例,交纳一定额度的设备使用租金,每户脱贫户增收700元/年。
这3个项目实施后,落实了扶贫政策,增加了脱贫户的收入,社会效益十分明显,脱贫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项目均已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未出现偏离情况,下一步将根据2021年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经验,谋划2022年项目建设。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1年项目实施情况良好,拟将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
卫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