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卫滨区安排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卫滨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卫滨区2021年度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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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2021年卫滨区平原镇水鲜园奶牛养殖场修复产业扶贫项目 |
平原镇 |
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合作社自筹资金,用于购买补充死亡奶牛,采买喂养饲料。 |
10万元 |
卫滨区农业农村局 |
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示。
责任单位: 卫滨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373-2826345,12317
电子邮箱(或通迅地址):wbcznyk@163.com
卫滨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