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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5-27 17:26 信息来源:管理员 访问量:25

卫滨人社许准字〔2025〕第4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河南登达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西环路415号德鑫工业园科研办公楼1010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樊宏泉

你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5月26日受理(受理号:卫滨人社许受理字〔2025〕第4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延续,有效期自2025年6月16日--2028年6月15日。

 

 

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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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