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公司名称): 新乡亿鑫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住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自由路街道凤凰名都商业街4号楼109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孟召军
你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提出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8月7日受理(受理号:2024003),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延续有效期自2024年9月26日--2027年9月25日。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卫滨人社准字卫滨人社准字〔2024〕第4号).pdf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