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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7-17 09:21 信息来源:管理员 访问量:153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卫滨人社准字2024第3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河南登达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平原乡西环路415号德鑫工业园科研办公楼101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樊宏泉

你公司于202471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变更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受理号:2024002。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已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作如下变更:住所由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西路161号变更为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平原乡西环路415号德鑫工业园科研办公楼1010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卫滨人社准字〔2024]第3号.pdf 

 

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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