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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评审验收我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复审工作
发布日期:2023-12-21 08:40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744

为进一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迎接省级复审验收,12月19日下午,新乡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组对卫滨区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复审工作进行市级初评验收。市食安办副主任、评审专家组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宁等一行7人参加了评审验收。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付晋,区食安办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刘晓冰,平原镇镇长陈晖,解放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宁程柯及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分管同志参与了评审验收。

刘晓冰以视频播放形式,从坚持党政同责、完善机制体制,落实“四个最严”、强化监督管理,发挥示范带动、引领共治共建,正视存在问题、迅速整改提升等四个方面汇报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评审专家组副组长康建对示范引领和集中答辩进行说明,并对平原镇、解放路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提问和访谈。

李宁对创建工作提出要求,一是体现特色亮点抓创建。二是落实整改细节抓创建。三是创新智慧监管抓创建。李付晋副区长就迎接复审验收作表态发言,一是积极准备创建各项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整改促进提升。三是精心打造最优示范亮点。

随后,验收组一行以实地走访、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等方式,对卫滨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就检查的情况进行了反馈和指导。

卫滨区将以本次市级初评验收为契机,对初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及时召开问题反馈会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举一反三,狠抓落实整改,凝心聚力,补齐短板,持续深化创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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