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销售领域主体责任“四化”建设相关要求,有效提升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食品销售领域主体责任“四化”建设工作。
强化宣传培训,确保“四化”建设工作全面开展。立即组织召开由监管人员和辖区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小微食品销售单位及农贸市场负责人参加的“四化”建设工作培训会暨部署推进会。要求监管人员要深入学习“四化”建设工作内容,指导好辖区食品销售各类主体“四化”建设工作,监督食品销售单位有效落实食品主体责任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四化”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推行试点引领,确保“四化”建设工作贯彻到位。以打造新乡市百货大楼超市、胖东来生活广场超市、新玛特超市、朱召市场等为示范试点单位,引领全区各类大中型、小微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食品销售主体的“四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四化”建设现场调研,听取企业现有管理模式经验,指导企业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碎片化、零散化向系统化、标准化转变,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供抓手,确保“四化”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履行主体责任,促进社会监督作用。监督食品销售单位履行“四化”建设公示牌、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等制度,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标识、豫食考核app(微信小程序)、特食抽查考核微信小程序、食品安全宣传标语、食品销售安全应知应会“二十条”、食品销售“十不准”等内容,促进社会对食品经营的监督作用。
紧盯难点问题,助力小微企业规范提升。围绕辖区小微食品销售单位“四化”建设难点问题,将小微食品销售单位自查制度、风险管控清单、日管控周排查、食品安全学习培训宣传等工作内容高度优化整合,加上标准化公示牌、进货台账本和冷藏冷冻设施的温度记录表,形成了针对小微的“一牌两本”的“四化”工作方法,真正使小微食品销售单位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规范提升经营行为上有方法、易操作、能提高。
截至目前,卫滨区10家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5家农贸市场已全部完成“四化”建设工作,辖区小微食品销售单位已完成60%以上“四化”建设工作,提前完成2023年食品销售领域主体责任“四化”建设工作任务。
下一步,卫滨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食品销售领域主体责任“四化”建设工作,打造一批管理科学、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的示范超市、市场,通过示范一批、表彰一批、警示一批、带动一批,推动“四化”建设工作在卫滨区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