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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提升法治意识 ——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2-12-04 11:22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910

2022年12月4日,是我国第9个“国家宪法日”,是全民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今年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重要论述十周年。今年的主题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了提高每个公民的法治意识,促进人人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营造法治、和谐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我们倡议辖区居民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我区开展的“宪法宣传月”活动热潮中:

一、做法治宣传的传播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律、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宪法宣传活动中,广大人民群众既是宣传的对象,也是宣传的主体。每个辖区居民都要当好宪法的宣传员,主动将宪法和法律的知识和自身的学习感悟通过各种方式传播开来,带动身边的亲戚朋友积极参与到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宣传活动中,形成全社会共同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做宪法精神的尊崇者。宪法精神根基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小到文明出行,大到依法治国,公民宪法精神始终是依宪治国和维护宪法权威的终极保障。宪法精神不仅体现在公民知道多少宪法内容,而且在于努力把宪法精神、宪法意识、宪法信仰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广大居民朋友们要通过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努力将宪法作为根植于自身内心深处的一种信仰,将宪法精神内化成一种生活的品格和方式,作为自己一切行动的思维决策底线和首选价值判断标准。

三、做宪法实施的践行者。作为一名现代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首先,要做到尊重宪法,追求公正,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其次,要做到主动学法、善于用法、自觉守法,要学会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学习以宪法为代表的各种法律,不断增强自身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积极参与到各种立法活动中,协助执法部门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监督司法部门实现公正司法,以自身实际行动践行全民守法。

四、做宪法权威的维护者。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现代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人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人人都享有法律的保护,人人也都负有维护法律权威的责任。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让我们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当前宪法宣传活动的热潮中,以我们的信仰和真诚、辛勤和汗水,书写法治卫滨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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