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窗口:20号窗口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
办理程序及携带资料:用人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时,申请参保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登记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电子版(核验企业通过手机出示的电子营业执照,并留存PDF文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0373-2026393
办理地址:新乡市解放大道中35号卫滨区政务服务大厅(原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二楼
交通指引:乘坐1路、18路、21路、27路、44路、63路公交车在解放桥站下车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窗口描述:卫滨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0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