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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社保中心关于社保相关业务事项办理流程公示(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修改)
发布日期:2022-04-07 14:08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526

办理窗口:20号窗口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

办理程序及携带资料:当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用人单位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加盖登记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申请;2.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3.社会保险登记证;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或资料。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0373-2026393

办理地址:新乡市解放大道中35号卫滨区政务服务大厅(原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二楼

交通指引:乘坐1路、18路、21路、27路、44路、63路公交车在解放桥站下车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描述:卫滨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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