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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社会保险中心关于社保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公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断)
发布日期:2022-04-07 14:12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1164

办理窗口:20号窗口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

办理程序及携带资料:参保职工发生辞职、调入未参保单位、上学、参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被辞退、除名、开除等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时,缴费单位应及时填写《职工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4-6)》(加盖登记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或资料: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单位开除或除名决定;2.《入学(伍)通知书》、《职工调动审批表》、职工辞职申请;3.其他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断的资料。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0373-2026393

办理地址:新乡市解放大道中35号卫滨区政务服务大厅(原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二楼

交通指引:乘坐1路、18路、21路、27路、44路、63路公交车在解放桥站下车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描述:卫滨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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