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因水灾死亡畜禽补助工作,根据《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等资金的通知》(新财豫〔2021〕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范围和标准
(一)补助区域。补助区域为卫滨区平原镇、关堤乡。
(二)补助对象。补助区域内因水灾死亡的畜禽养殖场户,其中已参加保险的不予补助。补助畜种为生猪、奶牛、肉牛、羊、家禽。
(三)补助标准。按照每头死亡生猪300元、奶牛2500元、肉牛2000元、羊150元、家禽4元进行测算,猪当量换算的参考标准为:1头猪=0.2头牛=2只羊=20只兔子=40只鸡=1100只鹌鹑。根据我区实际:每头死亡生猪142元、奶牛1187元、肉牛950元、羊71元、兔子7元、家禽1.9元。
二、补助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政府、村委会,逐场核实受灾情况。核实后,规模养殖场以每个场为单位,规模以下养殖户要以乡,村为单位,登记造册;核实人员、养殖场户负责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村、乡、县逐级对核实情况审核签字、盖章。完成补助对象和补助数量的核实工作,并统一登记造册,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配合财政部门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场到户。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补助资金项目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拿出资金,对受灾畜禽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帮助其度过难关、早日恢复生产。
(二)加快项目实施。各乡、镇要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确认等工作,并对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场到户,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作用。
(三)加强信息调度。如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区财政局适度调度项目进展情况。
联系人: 单钢钢 联系电话: 0373-2826799
电子邮箱:xmj2826799@163.com
附件:
1. 因水灾死亡畜禽补助对象及补助数量统计表
2. 水灾死亡畜禽补助对象及补助数量汇总表
2021年8月3日
附件1
因水灾死亡畜禽补助对象及补助数量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县(区) |
序号 |
养殖场户名称 |
生产地址(县-乡-村)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核准因灾死亡畜禽数量 |
核准补贴资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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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 |
奶牛 |
肉牛 |
羊 |
家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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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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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因水灾死亡畜禽补助对象及补助数量汇总表
县(区) |
养殖场户数量 |
核准因灾死亡畜禽数量 |
核准补贴资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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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 |
奶牛 |
肉牛 |
羊 |
家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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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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