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2018年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会议”,全区各中小学校主管副校长和学籍管理员共5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传达并学习《新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各学校在醒目位置张贴教育部“十项严禁”,设立咨询处,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各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确保学籍信息准确、真实,做到“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四是局监察室通过入校检查,对照学籍,开通举报热线等方式,对各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