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资助政策落实和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清零行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确保将我区资助政策落实和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工作落实到位,推动教育优质的均衡发展,圆满完成教育提升,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卫滨区教体局关于开展资助政策落实和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资助政策落实和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清零行动,全面完成“加强教育脱贫一批”攻坚任务,一是确保卫滨区资助政策各学段、各个层次的全覆盖。二是确保资助政策知晓100%。三是确保卫滨区建档立卡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二、成立清零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静
副组长:李 军 李永刚 魏天莲 吴哲川
成 员:各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边廷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和政策宣传阶段(6月20日-6月24日)
各校要组织足够教师,开展排查活动。一要做好政策宣传。进行排查的教师务必对教育资助政策做到熟记熟用、随问随答。走访过程中,要对村级建档立卡户名单逐户进行排查,确保不漏一人,可以根据情况再发明白卡或温馨告知书,让每个受资助的学生家长都明白资助的范围、名称和金额,让每名学生和家长都当教育资助政策的“明白人”。二要进一步摸清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底数。三要摸清政策落实情况。在排查过程中,要摸清每个受资助学生的情况,掌握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对于资助不到位的要及时建立台账并写明原因。
(二)集中清零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校要分类梳理,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逐条逐项进行整改清零。原则上所有问题要在6月30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要选派有工作经验的干部和教师集中开展劝返工作,要对辍学学生家庭切实讲清法律政策、摸清辍学原因、理清辍学责任,切实做好帮扶,力争全部返校上课。部分因残辍学、因病辍学确实无法返校的学生,各校要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对于经劝返仍不返校的学生,要获得家长认可并保留相关材料证明其不能返校。
(三)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0日)
各学校要认真总结义务教育辍学“清零”行动开展情况,并上报结果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抬高站位。各校要进一步抬高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清醒判断形势,认真开展摸排,扎实搞好整改,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各校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打破政策落实“中梗阻”,严防“末梢坏死”,把扶贫政策全部落实到位,真正落实到户、具体到人,让贫困对象应享尽享,切实增强获得感、提高满意度。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各校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清零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建立健全机制,推动资助政策落实和控辍保学常态化、长效化,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