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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聪颖同志荣获河南省“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称号
发布日期:2021-12-31 17:54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1266

岳聪颖,女,中共党员,2012年至今在卫滨区司法局工作,先后担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自任职以来,积极打造“功能齐全、服务优质、全市一流”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进区、乡、村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她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原则,时刻把弱势群体的冷暖挂在心上,充分起到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其突出的业绩、务实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称赞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个人。所负责的法律援助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先后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和“河南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所参与的普法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2019年12月荣获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个榜样就是一面旗帜,卫滨区司法局给全体人员要向榜样学习,见贤思齐,立足本职,奋发有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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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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