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镇、区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切实加强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正确及时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卫滨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如下:
主 任:朱林静 副区长
副主任:张艳丽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委 员:王林静 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李学武 区司法局副局长
朱魁元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李正新 区法院党组成员
李玉娟 市资源和规划局第一事务中心副主任
付永彪 平原镇副镇长
姜长昊 平原镇纪检书记
贾荣利 新乡市卫滨区荷叶鲫鱼农民专业合作社董事长
牛永安 十里铺村支部书记
杨洪斌 朱召村支部书记
路正明 水南村村民代表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张艳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