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6 08:34 信息来源:管理员 访问量:10954

卫政告20247

为保障河南省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卫滨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该地块涉及平原镇洛丝潭村、路庄村、唐庄村、八里营村、金家营村、南高村、西高村;中同街街道办事处田园社区,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示意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2024年4月10日后),卫滨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卫滨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4325  

注: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必须粘贴平整规范,公告张贴位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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