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30 15:40 信息来源:管理员 访问量:358

卫政告2023〕第12

 

为保障卫滨区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卫滨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工矿仓储用地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该地块涉及平原镇赵村,四至范围:东至赵村耕地,西至光明路,南至赵村耕地午阳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20231113日后),卫滨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卫滨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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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