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同莉、刘永敏、吴素娟、张红付、李娟代表:
您们好!您们所提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对文化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关于在化工路社区修建“文体广场”的相关情况作以回复:
1.文体广场涉及文化和体育两大用途,有一定的场地面积要求,您提到的化工路社区辖区内没有能够建设文体广场的用地,所以至今未建设社区文体广场。
2.关于健身器材配备安装,按照上级体育部门要求申请配备健身路径需要提供200平方左右的硬化好的空地,您提到的化工路社区辖区内爱佳小区已安装健身路径,其他小区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均无安装所需场地。
3.我们将保持关注,如有能够安装的场地,我们将积极争取健身路径的安装,解决群众的健身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