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珊委员:
您关于“成立社区综合治理微基金账户”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慈善协会不具备公开募捐资质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三条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可以与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集的款项,用于符合条件的受益对象。建议通过公益宝平台开展社区治理慈善献爱心项目,这是更贴近民生,为公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公益参与通道,打造“人人公益,触手可及”的公益众筹新模式。
对于您的建议,民政部门与慈善协会将依法做好慈善募捐公开活动。
卫滨区民政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