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获路中召村口和元庄村口增设红绿灯的建议》收悉后,我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专人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道路交通信号灯是调整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最重要的道路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不仅要满足国家标准中的各项条件指标,还应结合本地区路网布局,交叉口的现实条件,交通流的组成、结构、流向等实际因素通盘考虑。
新获路为G234兴阳线部分,根据相关要求,国、省道公路上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属于道路交通安全及其相关管理工作,属于公安部门的职责范围,我镇无职能设置红绿灯。但鉴于当前实际情况,我镇将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综合考虑路网布局、交叉口、交通流等情况,及时完善该路段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进一步优化通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条件和道路畅通。
最后,由衷感谢您的意见建议。
平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