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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7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0-19 10:31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4137

尊敬的赵紫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物业公司和小区的管理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

大力宣传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和认同。在宣传和推广物业服务理念方面多做工作,让群众更多的了解物业服务作为一种商品存在的价值和花钱买服务的重要性和必然趋势,以及物业服务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所引起的积极作用。

二、依法引导业主强化对物业的管理。

将依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机制。引导业主委员会委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有序参加物业管理活动,提升业主委员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和监督物业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实施物业服务行为的能力和作用。

三、依法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

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检查活动,使物业服务专项检查和物业服务创优竞赛活动制度化。强化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四、加强行业培训。

积极推进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学习培训制度,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力服务技能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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