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敏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争取政策支持,积极推动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
2020年10月,我区将消防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提升改造。2021年3月,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开展,组织平原镇、各办事处分管消防安全副职及专干召开卫滨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升级推进会,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摸排辖区小区底数及充电设施实际需求。2021年6月,印发《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电动车充电设施纳入改造内容。
二、出台标准规范,明确电动车充电设施场地设置要求。
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电动车充电设施场地设置规范事宜,多次过问、督促、指导做好标准制定工作。我们广泛查阅,搜集外地市先进经验、做法,提出“电动车充电设施安装六项措施”,明确要求充电桩禁止设置在楼道口、疏散通道上,禁止安装在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外墙上,充电桩与其他建筑物间距不小于6米,与高层建筑间距不小于9米,不应影响室外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救援通道正常使用。
三、加强业务指导,深入居民小区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以《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为契机,切实加强全区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监管,特别是消除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按照“以属地排查带动重点整治,以重点整治促进行业排查”的方式,指导相关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各乡镇、办事处及所辖社区、行政村,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推动物业管理单位及无主庭院监管部门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意识。
四、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针对不同居民住宅小区的特点,我区积极开展群众性防、灭火知识教育及逃生演练,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指导基层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等力量深入乡镇街道、居民楼院开展宣传提示,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群众逃生自救能力和扑灭初起火灾能力,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有关飞线充电、楼道口充电、室内充电的危害性的宣传,普及相关消防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