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4日至11月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卫滨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2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卫滨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
省委巡视组对卫滨区提出的反馈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央精神、省委要求和政治巡视要求,是卫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真实情况的综合反映,不仅对卫滨区改进当前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具有现实意义,更对卫滨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整体工作进入全省城区第一方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区委坚决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巡视整改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的良机,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以整改成效体现卫滨区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2月5日,省委巡视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区委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我区具体整改事宜。2月19日,召开全区巡视反馈意见安排部署专题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各级责任。3月6日,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审议巡视整改方案。3月15日,召开卫滨区贯彻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要求全区各部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巡视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
区委成立由区委书记冯利霞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顾崇豪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高广平担任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及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我区整改落实中的重大事项,统筹全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党的意识形态专项工作小组、选人用人专项工作小组、巡察专项工作小组和审计专项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日常调度、跟踪督导和材料报送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高标准做好日常工作,四个专项小组分别落实好各自领域的巡视整改任务。全区各部门参照区委做法,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组织推动各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巡视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整改职责,压实整改责任
区委对全区巡视整改负主体责任,区委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区委常委和其他县级领导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迅速行动,抓好落实。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制定《中共卫滨区委贯彻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确保整改落实不留余地、不留死角。
(四)坚持多措并举,确保整改成效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区委坚决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坚持上下联动、层层尽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整改合力。各级党组织按照区委部署要求,严格履行整改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好整改,确保项项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结果。二是紧盯整改实效。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梳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切实做到改不到位坚决返工,不达标准决不销号,确保问题真正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在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对巡视反馈问题强力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堵塞漏洞,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长效机制。三是严格督查问效。区委督查室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各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行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和重点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强化督导问责,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集中整改完成情况
区委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责任导向,不断增强整改的精准性、时效性、长效性,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不到位
1.针对“理论学习浅表化,离学深悟透做实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坚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运用“五种学习方式”,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全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和推动卫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谋划。出台《中共卫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1年度卫滨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做到依规管理、从严治学。下发《关于加强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提质增效的通知》,督促指导各级党(工)委(党组)完善学习制度,科学制定2021年学习计划,切实保证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效果。二是丰富学习方式。把交流研讨作为区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形式,努力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共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并进行深入研讨。区委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深入系统认真自学,真正由“本分”转化为“本能”,带动全区党员干部将理论学习形成行动自觉。三是加强学习指导。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党组织政治思想建设全过程,指导各党支部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日常载体开展经常性学习,将党支部打造成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微党校”。2021年1-5月,全区各级党组织共开展专题研讨等各种形式集中学习185次,组织参观太行八路军抗战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48次,讲党课活动52次。四是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区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各镇(办)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集体到市档案馆“出彩新乡”展览馆和太行公仆展览馆接受党史教育、初心洗礼,集中观看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宣讲报告视频,并畅谈学习体会。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到联系学校讲党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让党的思想理论进校园、进课堂,筑牢教育阵地。五是坚持学用结合。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出台《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确定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实事联系点,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与群众信访诉求相结合、与民生热点问题相结合,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台账200余条,并持续跟进落实情况,努力在学用结合成果转化上取得实效。
2.针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新阶段。区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阶段的“七新”论断,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认清新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结合区情实际找准目标定位,高标准编制《卫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扎实走好高质量发展路子。二是抢抓机遇,谋划全局。区委抢抓融入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机遇、重大战略叠加带来的机遇、与高新区套合带来的机遇、西南部整体开发带来的机遇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带来的机遇等“五个机遇”,重点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围绕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重点抓好“六稳”“六保”、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西提南融战略、特色商业区转型升级、城市全面提质、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和深化改革开放等八个方面工作。三是狠抓落实,以点带面。坚持完善县级领导分包管理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将43个重点项目列入重点推进项目分包服务台账,实施“四大片区”“五大专班”“首席服务官”等县级领导服务项目制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定《卫滨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暨郑新一体化2021年实施方案》,聚焦“防”“治”“建”“调”“管”,把握高端装备专业园、铁西和南部区域、特色商业区等关键区域和生态修复、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及郑新一体化等重点领域,突出项目带动和基础支撑,着力推进实施3个5亿元以上项目,奋力开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郑新一体化工作新局面。截至5月31日,全区共实施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98个,新开工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37个、亿元以上项目9个。
3.针对“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反思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持续以党建高质量推动发展高质量。一是加快特色商业区转型升级,助推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推进大运河文化公园、卫河公园革命文物保护展示馆等22个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加快文化创意、书画展示、休闲餐饮等文旅产业发展,打造卫河文旅产业带。加快推进平原商场、百货大楼等“老字号”商场转型升级;依托猪八戒网、觅盐小镇、云心区块链等平台推进生产型服务业集聚发展;围绕金融保险超市加大金融、保险和建筑业等轻资产企业引入,打造平原路楼宇经济带;依托石榴巷城市文化走廊、箜篌文化演艺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东方文化商业步行街申创“AAA”级景区,打造东方文化商业步行街高端服务产业带。二是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高端装备园区建设,推进隧道设备产业园、智能机器人产业园等“区中园”建设,实施道路提升工程,提高园区承载能力。继续落实“链长制”,实施强链、固链、延链行动,大力推动中铁装备、豫北靖道、勤工机器人申创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去年以来,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目前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达到25家。紧抓与高新区套合机遇,借助高新区产业优势,规划建设高新区拓展区,积极引入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夯实工业基础,增强经济实力。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商业支撑。制定年度招商活动计划,扎实实施“二三四六”工程,认真落实项目引进和奖补资金兑付制度,深入推进新乡籍在外企业家回归工程,开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精准招商活动。1-5月,开展外出招商活动4次,围绕四大平台四大产业,对接重点企业13家,接待重点来访考察企业37家。
4.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抓营商环境的鲜明导向,大力营造“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一是完善机制保障。建立卫滨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卫滨区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行政执法检查报备制度》《卫滨区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二是开展专项服务行动。持续推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行动,开展县级领导走访回访、“四送一服”、机关派驻“首席服务员”服务企业和选派优秀企业人才到职能部门交流“双向挂职”等活动,实现政企沟通常态化。目前已选派123名优秀业务骨干进驻企业开展服务行动,辖区内116家“四上”企业和7个省市重点项目已实现全覆盖。三是扎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审议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工作,进一步简化完善办事流程,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线上“全程电子化”,推行“全区通办”改革,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水平。更新印发《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一次性告知单》,积极落实“容缺办理”机制,切实按照承诺期限加快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办理进度,不断提高市场投资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快项目落地速度。2020年,我区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四是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已完成西苑丽景公租房路面及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具备入住条件。制定《卫滨区市政道路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统筹推进铁西区域8条道路和南部区域7条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路网。
5.针对“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结合区情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不折不扣在卫滨落地生根。一是完善机制,强力推进任务落实。围绕“四比四看”要求,坚持重大项目周例会、季观摩等推进机制,加强全周期全过程督导服务,坚决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四比四看”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进一步理清考评指标及重点项目工作思路,推动全区形成“比学赶超”局面,推进“六稳”“六保”各项任务落实。二是梳理排查,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就业需求清单,通过岗位信息发布、组织线上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拓宽就业渠道,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通过开发岗位、就业资金扶持等方式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重点关注贫困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做好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按规定及时发放临时补贴。三是培植财源,促进财政税收增长。全力支持项目落地建设,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目标管理,抓好综合治税,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四是补齐疫情应急体系短板,巩固疫情防控。制定出台《卫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应急预案》《卫滨区防控物资出库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成立了冷链食品工作专班、核酸检测专班、疫情流调专班、交通管制专班、区域协查工作专班、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组织保障工作。积极与医药公司对接,已与隆祥药业签订药品采购合同,做好应急医疗物资采购工作。
6.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区委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抓小抓早,及时处置,防患未然。二是专班推进案件化解。对全顺等11起未销号案件,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案件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坚持党政领导双牵头、周例会推进、诉讼协调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快案件办理。截至5月31日,11起未销号案件,均已进入司法程序。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处非宣传工作,印发宣传资料,实现处非宣传“全覆盖”、处非教育“零距离”,形成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隐患排查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责任制,对问题楼盘、非法集资、特定利益群体等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强化信息收集研判,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落实做细。出动检查组15个,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排查隐患1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涉稳风险排查2轮,排查不稳定重点人16人,已严格落实维稳措施。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共排查重点领域企业53家,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企业。四是切实做好维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维稳工作的要求部署和会议精神,先后召开常委会、专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会等工作会议20余次。成立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文鸣为组长的应急处置专班,通过采取加大公开接访力度、压实包案责任、加强情报信息研判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认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截至5月31日,已化解63起。坚持县级领导接访制度,1-5月,卫滨区党政县级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166批975人。
7.针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区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全面巩固脱贫成果。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对后续防止返贫监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卫滨区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月排查机制的通知》,定期对农村低收入人群开展监测帮扶,跟踪管理,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帮扶救助,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及时消除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做好常态化管理。集中整改以来,经多次排查,我区无致贫返贫人口。三是提升人居环境。印发《关于深入推进2021年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落实市场化保洁长效机制,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及村镇自行配备保洁人员的方式,将各村纳入常态化保洁范围。通过提升村庄绿化率,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截至5月31日,已完成乡村绿化140亩。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自觉维护村内卫生,提升村容村貌。四是多措并举,壮大集体经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全区26个村已基本完成成员资格界定、产权制度改革及成员身份界定等工作,办理股份经济合作社证书2个,界定成员12725户48783人,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25个、经济合作社1个,向成员出具股权证书12342本。重点推进丁唐路产业示范廊道建设,目前,丁唐路沿线各村休闲农业已取得长足发展,兴源合作社、路庄桃园、丁固城樱桃园已初具规模。
8.针对“制止餐饮浪费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身边人养成勤俭节约好习惯,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刊播“浪费可耻、节约为荣”公益宣传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通过微信矩阵传递爱惜粮食、勤俭节约的理念。在机关食堂、辖区餐饮店、社区庭院宣传栏醒目位置张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号召广大群众节俭用餐,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让节约成为一种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对辖区餐饮单位开展反对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200户次,并对每家餐饮店进行现场指导,要求餐饮店统一配备公筷公勺,店内张贴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宣传标语,将制止餐饮浪费融入到加工、服务环节,引导顾客理性点餐、合理消费,推动餐饮节约常态化。
9.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民生保障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力量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发展与民生、发展与稳定,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惠民工程方面,东水东、十里铺安置区已达到交付条件,沈小营安置区已全部封顶,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达到交付条件。制定《卫滨区市政道路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正在积极与市住建局进行沟通,推进高村路、百泉大道、东十路、道清路等断头路打通。目前百泉大道已进场,正在对电力管沟部分施工,柳青路市住建局正在进行施工。卫源湖区域规划编制已确定,相关工作已纳入市政府议事范围。问题楼盘方面,开展问题楼盘化解专项整治行动,逐个建立化解整治方案,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实现群众返迁;组织全区棚户区和城中村项目摸排,及时化解潜在问题,防止出现新的问题楼盘。人民路中段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财富广场)已全面复工,资金瓶颈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正在加速建设中,8栋楼已封顶6栋;工具厂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九龙华府)已全面复工,进入正常推进阶段,2#、11#、12#楼已封顶,其余各栋正在加速建设中。教育方面,加强预算管理,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例会通报制度,集中力量推进新丰小学等学校建设,优化南部区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10.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区委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稳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下发相关文件,进一步明晰各党(工)委(党组)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加强宗教管理。按照省委、市委宗教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宗教工作全链条责任体系,推动大统战工作格局建设。积极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1-5月,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深入基层开展集中宣讲活动50余次,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11.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坚决扛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牢固树立“主责就是首责”意识。进一步明确区委班子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制定下发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提醒,区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职责,班子成员各司其职,抓好分管联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夯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1-5月,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汇报1次,研究相关工作5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认真部署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两个责任入脑入心。三是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全市“两个责任”“活页夹”管理工作要求,完善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梳理区委主体责任49条,负面清单15条。由区委主体办联合区纪委监委成立指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负面清单整改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发现问题,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5月上旬对全区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7家单位10个方面问题进行通报,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12.针对“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坚持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重要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强化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跟踪回访,切实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一是突出教育引导。以党史教育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作风纪律教育。4月13日,组织全区县处级领导干部和部分区直部门负责同志40余人赴河南省廉政文化教育馆实地学习;4月19日开始,通过“清风卫滨”微信公众号开展党纪党史线上知识答题活动,全区180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答题,在全区营造了明党纪、守规矩、转作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常规检查、定期抽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5月,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开展作风纪律检查抽查3次,各单位作风纪律情况持续向好。三是狠抓跟踪回访。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受处分处理人员回访工作暂行办法》和《新乡市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受处理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有效遏制党员干部重复违纪现象的发生。1-5月,新增教育管理对象2人、回访对象7人,开展教育管理专项检查1次,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回访13次,谈心谈话10次。
13.针对“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压实区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巡察整改监督,确保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对巡视巡察工作政治定位的认识,增强推动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月28日,区委班子全体成员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相关同志参加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报告会,认真学习薛丽同志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专题辅导。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认真执行工作提醒函制度,严格落实听取巡察汇报“两个10天”工作要求,领导小组会议和书记专题会按时听取巡察汇报。1月底,对平原镇及其22个村的新一轮巡察完成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中旬听取了巡察汇报并进行了反馈。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3月下旬对区直机关工委、编办、团委、城管局等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了集中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点人点事。在书记专题会之前,提前3个工作日将巡察综合报告送主要领导,确保充分酝酿的时间,增加关注问题数量。3月18日,书记专题会共点人点事6件。严格落实《关于完善省辖市党委巡察工作情况报备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及时将区委书记点人点事情况向市委巡察办报备。四是规范线索办理。修订完善《进一步健全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部门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意见》,健全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监督机制,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1-5月,召开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推进会1次。区纪委监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台账》,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等相关问题,督促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按期限办理。
14.针对“对以案促改工作督导问效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区委对以案促改工作的领导。压实党委党组以案促改主体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督导问效,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将“以案促改工作重安排、轻落实”纳入区委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列入区委重要议事日程。印发《中共新乡市卫滨区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督导方案》,4月下旬对全区各单位2020年度以来以案促改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导问效,实地抽查区直单位和镇办6个,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提高。二是规范细化以案促改工作流程。制定印发《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全区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推动以案促改规范开展。三是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监督。区纪委监委将“以案促改常态化措施少,跟踪督导问效力度不够”纳入监督责任负面清单(监督责任存在问题),将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监督纳入2021年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要点,强化对全区各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分类指导、监督检查、跟踪问效。1-5月,共对35家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落实纪委“三转”工作要求,通过认真筛选考察,5月18日,经区委研究决定,新任命乡镇(街道)专职纪(工)委书记8名、派驻纪检监察组长1名,现已全部到任履职。二是加强派驻机构考核管理。区纪委监委制定《卫滨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考核机制,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三是优化日常监督力量配置。区纪委监委制定《卫滨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协作区工作办法(试行)》,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建立监督协作区,统筹调配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巡察机构监督力量,形成“1+3+3+x”日常监督协助机制,增强日常监督质效。四是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以权力相对集中、资金相对密集的城建、财政、城管、发改等单位为重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梳理现行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相关制度30余个,新建和修订完善制度3个。
16.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自4月15日起,由区纪委监委牵头,以城建系统为重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活动,共排查单位28家,发现工程项目资金未支付情况5项,已完成整改1项,其他4项正按程序推进。二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以区城建局、城管局为重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其中区城建局排查风险点5项11个问题,制定防范措施9条,区城管局排查风险点4项15个问题,制定防范措施15条。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选取近年来河南省及其他地区查处通报的关于工程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督促城建城管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5月,区城建局召开警示教育会2次,受警示教育中层以上干部22人;区城管局召开警示教育会1次,受教育中层以上干部21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17.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旗帜鲜明反对和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深化“四风”问题专项治理。3月3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贯穿全年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活动。1-5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2人,通报曝光1期2起问题。二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提升“清风卫滨”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关注用户数增至2327人。1-5月,通过“清风卫滨”公众号上发布典型案例通报、工作动态、监督举报方式、节假日廉政提醒等工作信息20余条,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释放了严的信号。三是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区纪委监委向区财政局、审计局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其自查自纠,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区财政局、审计局已按要求完成财务人员培训、通讯补助自查、票据审核、强化审计监督等问题整改。四是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加强“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转发和通报。1-5月,共编发本级典型案例通报1期(2起3人),转发上级通报2期。五是巩固基层减负成效。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文件、会议监测管理要求,做好文件、会议审批报备工作,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文件、会议管理登记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报备。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
18.针对“区委班子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深刻认识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坚决做到以上率下、层层示范,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根本性基础工作来抓。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区委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指导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文件精神,综合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和批评意见清单。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2020年度卫滨区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关于就区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做足做实准备工作。2月8日,召开了区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省委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巡察组副处级巡察专员专程到会监督指导。会上,讲成绩少,讲问题多,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剖析了工作方法、工作思路上的不足,又深挖了思想认识上的不足,为下一步工作明确了努力方向。三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向每位县级领导和各党(工)委印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示》,提醒县级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集中整改以来,各县级领导均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会议,按要求带头参加学习、听取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对科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要求各党(工)委围绕主题,结合各领域支部工作实际,抓实抓好所属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区年度考核组全程参加指导被考核单位民主生活会,各党(工)委安排专人指导所属组织的民主和组织生活会,确保程序规范,取得实效。
19.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口,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切实落实干部任用有关规定。按照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试用期规定。严格干部任前审核,从严把好干部任用“入口关”。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规范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避免干部交流过频现象发生。建立干部日常调研机制,加强分析研判,确保人事相宜,人岗相适。二是严格干部配备管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配备干部。
20.针对“干部作风建设抓得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升,在作风纪律上有新转变,在精神面貌上有新改观。坚持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常规检查、定期抽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1.针对“基层党建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抓好“第一要务”和扛起“第一责任”并重,突出从严管党治党主线,以“第一人称”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一是举一反三抓党建。3月23日,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针对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督查工作。自4月1日起,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结合第一季度“逐村观摩、整乡推进”活动,对各村、社区开展了一轮观摩督导。区直机关工委出台《卫滨区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对督查范围、内容、形式和办法进行明确的规定,已向全区区直单位会议传达。二是开展“五强”机关创建活动。坚持开展“五强”机关创建,打造一批“政治建设强、班子队伍强、服务能力强、争先创优强、示范引领强”的机关党支部。“五强”机关党支部创建已有48家区直单位党组织进行自评申报,现支部创建自评阶段已结束,机关工委正对已报送自评材料的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调研评估工作。
22.针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队伍疏于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优配强农村干部队伍。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素质关,真正换出带动有力好“头雁”、团结务实好“两委”。截至5月31日,我区村“两委”换届工作基本完成,同时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推选工作。新一届村(社区)干部队伍呈现出年龄结构更优、学历层次更高、新老搭配合理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2月3日至4日,平原镇组织新任村“两委”干部进行任职培训和廉政教育培训;4月12日至14日、4月19日至21日,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开展两批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对557名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轮训。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逐村观摩,整乡推进”活动,做好党组织书记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4月18日,平原镇党委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委员开展第一季度党建观摩。观摩以片区为单位开展,每片区片长带队,副片长、包村干部、村组织书记参加,围绕上级巡察及上年度观摩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新一届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红分管理、党建阵地建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片长现场点评等3个方面进行。四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制定村干部管理制度,每个月召开1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例会,讨论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五是做好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对受理的11件涉及村干部的信访举报,目前均已办结,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四)主题教育、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部分问题存在“文字整改”
23.针对“区委主题教育查找问题仍有5项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查督办。制定《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未整改到位项目进展台账》,加大跟踪督促和督查督办力度,推动牵头部门强化整改措施,加快推进速度,促进未整改到位问题按期销号。二是建立完善动态跟踪协调机制。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建立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协调机制的通知》,加强对主题教育查找问题整改情况的督导问效,对24家牵头部门已完成整改项目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整改不到位情况;未完成整改的牵头单位定期报送整改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联动解决困难问题。三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把关,严防“文字整改”。目前,已对24家牵头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全区55项整改项目中,完成整改53项,未完成的新丰小学建设和城市垃圾分类问题2项任务,均已制定针对性措施,强力推进。
24.针对“上届巡视反馈的‘巡察机构人员配备未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政治标准首位,从严选拔巡察干部,配齐配强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经区委编委会研究,已将6名优秀人员调整到巡察机构,充实人员力量。
25.针对“省审计厅反馈的‘棚户区改造和工程建设项目均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铁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东水东、十里铺安置区已达到交付条件,沈小营安置区已全部封顶,二次结构已完成,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达到交付条件。人民路中段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财富广场),项目已全面复工,正在加速建设中,8栋楼已封顶6栋,将于2022年5月31日前达到交付条件。工具厂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九龙华府),目前项目已复工,2#、11#、12#楼已封顶,其余各栋正在加速建设中,将于2022年5月31日前达到交付条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做好后续整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区委常委会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真正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加强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防止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三落实。
(二)切实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坚持标本兼治,梳理完善现有制度,使现有制度更加科学系统有效。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制度不执行,执行制度搞变通、打折扣的从严问责,使制度机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
(三)严格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区委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过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问责追责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及其责任领导,采取约谈、警示、处分等举措严格追究责任。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整改不力、应付交差、蒙混过关、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四)强化成果运用,着力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一是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与加强党的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巩固和升华理想信念,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我区落地见效。二是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反腐败斗争和作风问题,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提升监督能力、深化以案促改、用好巡察利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三是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进入全省城区第一方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3-2826206;邮政信箱:卫滨区委巡察办;邮政编码:453000;电子邮箱:wbqxcb@163.com。
中共卫滨区委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