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6日上午,卫滨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平原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巡察平原镇及村(居)巡察情况反馈会,区委巡察办主任杨栋,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贺芳,平原镇政府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自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平原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区委巡察办主任杨栋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贺芳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平原镇党委书记赵俊芳代表平原镇作出表态发言。一是诚恳接受意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我镇诚恳接受巡察组对我镇各项工作的巡察反馈意见。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我镇将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内容,细化整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三是强化成果运用,统筹推进工作。我镇将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环境综合治理等各项中心工作统筹结合,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平原镇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