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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9 14:35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1538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

     1韩建功,遗失证件:《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原工作单位:新乡市工商局卫滨分局,现工作单位: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号码:豫G01-284591,执法区域:卫滨区,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冯永超,遗失证件:《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原工作单位:新乡市工商局卫滨分局,现工作单位: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号码:豫G01-176495,执法区域:卫滨区,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3、李喜仙,遗失证件:《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原工作单位:卫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现工作单位: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号码:豫G04-883621,执法区域:卫滨区,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4、蒋 涛,遗失证件:《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原工作单位: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卫滨区分局,现工作单位: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号:豫G01-831834,执法区域:卫滨区,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5、裴 红,遗失证件:《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原工作单位:新乡市工商局卫滨分局,现工作单位: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号码:豫G01-968611,执法区域:卫滨区,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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