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定,下列医疗机构因逾期未提交校验申请或到期未换取新证,依法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新乡吴新明诊所 | PDY13038341070317D2122 |
新乡市卫滨区三不堂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三不堂中医诊所 | PDY19010341070317D2122 |
新乡孙永超诊所 | PDY13004141070317D2122 |
新乡心血管医院 | PDY15007741070317A1001 |
新乡赵村新村张德宝诊所 | PDY00042741070317D2112 |
新乡李德培诊所 | PDY15009341070317D2112 |
新乡卫滨葛咏诊所 | PDY18060141070317D2112 |
新乡金家营村吴修竺诊所 | PDY00010841070317D2112 |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1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或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委反应。
联系电话:0373-2826134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