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现将此批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校验
1、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水南村卫生室
2、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西高村卫生室
3、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王湾村卫生室
4、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沈小营村卫生室
5、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十五里堡村卫生室
6、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洛丝潭村卫生室
7、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八里营村卫生室
8、河南海德医疗有限公司海德诊所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