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直字〔2020〕14号
卫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落实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9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为期45天的巡察。2020年4月16日,区委巡察组对我单位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巡察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单位存在的四类11项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抓好本支部党建工作的同时,统筹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明确工作思路,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党建规范化建设,突出发挥示范引领指导作用,切实把区委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动力。
二、采取切实措施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一)党建工作履职不到位
1、关于党建工作部署落实缺乏主动性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前谋划党建工作目标,制定2020年卫滨区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二是2019年11月13-15日,组织区直机关工委所属各党委、党总支部40余名党建专干参加为期三天的区直机关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培训班通过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讲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对《党支部工作手册》等书目如何规范记录进行讲解;现场解答机关党建知识难题;实地参观示范党支部;党务知识随堂测试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提升区直机关党建质量,不断打牢机关组织基础。三是2020年5月,与所属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及各党(总)支部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四是制定《区直机关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及时掌握机关党员培训情况。五是2020年6月17日,召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机关党建工作。六是制定《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调研督导内容》、《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清单》,2020年5月26日—6月4日对区城建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等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2. 关于自身党建工作存在漏洞的整改情况
机关工委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每月召开党支部支委会议和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组织慰问少年儿童、帮扶、清扫庭院等党员义工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本支部党建工作实际,将“如何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这一课题作为机关支部2020年度党建工作的主线。
3.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现有发展党员程序存在漏洞、档案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
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组织召开党建专干培训班,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等内容认真学习;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工作程序,细化档案审核,确保发展党员严谨规范。
4. 关于党费收缴存在管理漏洞的整改情况
加强党费的收缴管理,2019年底开展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专项检查,2020年安全风险防控,各基层单位将党费直接交付区委组织部专用账户,加强党费收缴安全风险防控,杜绝现金留存风险隐患。
(二)“两个责任”落实存在欠缺
1. 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缺乏时效性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制定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2020年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和监督责任负面清单,书记签字背书。二是5月份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5月26日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研究确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学习了李新忠、刘保民等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2. 关于廉政风险意识差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政风险意识,认真梳理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廉政谈话内容围绕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3. 关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未实际开展的整改情况
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月集中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知识。
(三)意识形态落实不到位
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集中学习,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政策,完善政府采购手续,二是原始凭证未签字问题已签字完善。三是原始凭证已进行归档整理。
卫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