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卫滨区茂瑞家庭农场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2019年卫滨区茂瑞家庭农场产业扶贫项目投入资金1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8万元,区级财政资金2万元,现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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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扶贫办
2019年7月12日
卫滨区平原镇中召村茂瑞家庭农场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政府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发展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支撑作用,深入开展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扶持壮大农业特色产业,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运营模式
新乡市茂瑞家庭农场产业扶贫项目采取“政府+家庭农场+贫困户”的运作模式。通过政府注资的10万元作为项目发展资金,吸纳就近贫困劳动力,带动我区贫困户发展,增加家庭收入。
合作模式为“政府+家庭农场+贫困户”的方式,根据《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由贫困户以产业扶持脱贫项目资金投入到该家庭农场,每年保底收益6%,项目扶贫资金的50%作为贫困户货币出资,50%进入茂瑞家庭农场作为贫困户长期发展资金。
按照2019年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建档立卡情况,参与该项目的贫困户名单如下:张福贵、赵光秋、赵庆喜、王作杰、何明信、郜应有、周雪青、徐世海、郜文合、郜俊顺、路中付、崔正勇、赵素琴、杨正中、郜时强和路中玉共计16户贫困户。
二、项目实施基础
新乡市茂瑞家庭农场,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位于新乡市卫滨区中召村西大冢,占地面积50余亩,主要栽种优质的葡萄。园内共有3个品种,2600余棵树,共计投入240余万元,每年大约产10万斤优质葡萄。
新乡市茂瑞家庭农场市场发展前景广阔,主要经营高端农副产品,发展都市休闲农业、观光旅游,主要产出高品质葡萄品种,产品销售质量高、渠道广,经营稳定。
三、项目保障机制
合作期限五年,每年保底收益6%,五年后按政策规定,可将合作资金的50%退还贫困户,其余50%资金可继续合作。合作帮扶期内,贫困户如因家庭困难或生活需要,经村委会统一申请,镇政府批准后,可适当提前支付一定数额的合作资金。
卫滨区政府出资10万元产业扶持脱贫项目资金,用于新乡市茂瑞家庭农场自身经营发展,区、镇政府均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任何经营责任;平原镇人民政府承担监督责任,督促茂瑞家庭农场履行承担职责,并定期对新乡市茂瑞家庭农场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经营主体财务运营合理、合法。
四、收益分配方式
根据茂瑞家庭农场经济发展、产业扶贫实际,结合贫困户情况,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收益分配。
1.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优先安排在茂瑞家庭农场就业或务工,或委托所在村委会设置劳动岗位并管理贫困劳动力按要求参加劳动,采取“保底分红+劳务薪酬”的方式实现稳定增收脱贫。
2.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保底分红”的方式增加收益。
茂瑞家庭农场产业扶贫项目运行期内,对贫困户的保底分红收益每年应于9月中旬前发放到位,涉工贫困户的劳务薪酬按实际情况发放,不得出现拖欠贫困劳动力工资现象。
五、项目产生效益
本项目实施后,可对我区贫困户、边缘户提供就业岗位,以务工补助增加家庭收入,也可按照分红有效增加卫滨区贫困户年均收入,保证脱贫后的长效收益。在保证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同时,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产业扶贫质量,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