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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双节”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6 10:12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3129

平原镇、局属各科室:

2020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到来,为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两节”期间是农畜产品消费旺季,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一时机,不择手段谋取利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增加、问题易发多发。平原镇、局属各科室一定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深入分析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针对风险隐患、薄弱环节、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实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源头安全

“双节”期间,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结合实际情况,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高毒农药违规使用、孔雀石绿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入推进“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尤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猪肉注水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取得明显整治效果。采取整治与生产督导相结合的方式,依法监督生产经营企业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安全。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测,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

三、加强监督抽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将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双节”期间热销的农产品全部纳入重点抽查范围,组织实施“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及时掌握基本情况。对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以及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迅速查明原因、锁定源头,按照检打联动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强化“两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手软,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安全生产消费氛围

“双节”期间,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指导督促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规程要求,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规定,为“双节”市场提供安全有保障的农产品。要加大“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双节”期间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

五、加强舆情监控,做好应急值守

要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和应急响应速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双节”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强化舆情监测和预警,密切关注、妥善应对媒体、舆论反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主动应对,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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