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文件和新乡市职改办《中小学教师专设职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现对中小学教师符合专设职数相关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
一、符合“在农村连续从教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可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条件的人员:
魏成河 朱 弘 朱性红 娄素敏
朱中民 朱丽春 王 宏 伍丽丽
梁丽花 路 平 陈 敏 闫贵连
周焕萍 刘 艳 李艳梅 郑素霞
王 朋 李来菊 张 敏
二、符合“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条件的人员:
刘海燕 李金霞 吕应周 李 萍
王桂莲 冷艳敏 李桂珍 程光霞
李庆芬 刘俊芳
三、符合“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符合申报条件,可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条件的人员:
李同莉 刘 静 赵文丽
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