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管理切实发挥扶贫项目效益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46号)和新乡市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新脱脂办〔2019〕22号)要求精神,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2019年度卫滨区产业扶贫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卫滨区平原镇“秉德百货商行”产业扶贫项目
二、投资规模及来源:区财政资金24万元
三、项目地点:卫滨区平原镇朱召村
四、项目建设具体内容:采取“政府+村办龙头企业+贫困户”的运作模式。通过村办龙头企业——新乡市宇鑫农贸有限公司成立“秉德百货商行”,以区政府注资的24万元为产业扶持脱贫项目资金,投资建设“秉德百货商行”产业扶贫项目。
五、项目建设期限:五年
六、项目预期目标:以宇鑫农贸市场为依托,发展2019年卫滨区产业扶贫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到市场就业,带动贫困户发展,增加贫困户收益。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平原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冀大旭,买银亮
八、受益农户名单:卫滨区24户贫困户。
卫滨区扶贫办
2019年6月14日
2019年度卫滨区产业扶贫项目审核公示
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管理切实发挥扶贫项目效益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46号)和新乡市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新脱脂办〔2019〕22号)要求精神,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2019年度卫滨区产业扶贫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卫滨区平原镇茂瑞家庭农场产业扶贫项目
二、投资规模及来源:区财政资金10万元
三、项目地点:卫滨区平原镇中召村
四、项目建设具体内容:采取“政府+家庭农场+贫困户”的运作模式,以区政府注资的10万元产业扶持脱贫项目资金,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到家庭农场就业,广泛发动贫困户参与茂瑞家庭农场项目建设与发展。
五、项目建设期限:五年
六、项目预期目标:发展2019年卫滨区茂瑞家庭农场产业扶贫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到家庭农场就业,带动贫困户发展,增加贫困户收益。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平原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冀大旭,买银亮
八、受益农户名单:卫滨区16户贫困户。
卫滨区扶贫办
2019年6月14日
2020年度卫滨区产业扶贫项目审核公示
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管理切实发挥扶贫项目效益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46号)和新乡市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新脱脂办〔2019〕22号)要求精神,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2020年度卫滨区产业扶贫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卫滨区平原镇兴源种植合作社产业扶贫项目
二、投资规模及来源:区财政资金17万元
三、项目地点:卫滨区平原镇唐庄村
四、项目建设具体内容:采取“政府+合作社+贫困户”的运作模式,以区政府注资的17万元产业扶持脱贫项目资金,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到合作社就业,广泛发动贫困户参与兴源种植合作社项目建设与发展。
五、项目建设期限:五年
六、项目预期目标:2020年发展卫滨区兴源种植合作社产业扶贫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到合作社就业,带动贫困户发展,增加贫困户收益。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平原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冀大旭,买银亮
八、受益农户名单:卫滨区16户贫困户。
卫滨区扶贫办
2019年6月14日
2020年度卫滨区产业扶贫项目审核公示
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管理切实发挥扶贫项目效益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46号)和新乡市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新脱脂办〔2019〕22号)要求精神,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2020年度卫滨区产业扶贫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卫滨区平原镇友邦养植合作社产业扶贫项目
二、投资规模及来源:区财政资金17万元
三、项目地点:卫滨区平原镇张固城村
四、项目建设具体内容:采取“政府+合作社+贫困户”的运作模式,以区政府注资的17万元产业扶持脱贫项目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建设奶站供应点,激发贫困户参与经营内生动力,带动贫困户发展。
五、项目建设期限:五年
六、项目预期目标:发展2020年卫滨区友邦养植合作社产业扶贫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到合作社就业,带动贫困户发展,增加贫困户收益。
七、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平原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冀大旭,买银亮
卫滨区扶贫办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