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工作指引》及《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同意新乡市卫滨区金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马靓、柴大江将各自所持的公司10%(1000万元)的股份转让给柴大军的股东、股权变更申请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变更事项有异议,请向卫滨区金融工作局反映。
联系电话:0373-2826579
卫滨区金融工作局
2019年3月26日
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