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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5 09:58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1662

2018年,卫滨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科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各项制度、梳理政府信息、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透明化进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一是建立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以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各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二是确定了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由区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承担,并作为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了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平原镇、各办事处、政府部门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所在单位行政“一把手,副组长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在于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我区一是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需社会公众参与知晓的事项,都及时向社会进行主动公开。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了机关内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负责、谁发布,谁主管、谁受理、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先后完善了《卫滨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制度》、《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网站安全保密协议书》、等制度。三是建立健全了预先审核制度。为保证信息工作全面、真实、及时进行公开,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由于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今年以来,我区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三期,人数达230余人。针对各责任单位人员调整情况,特别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筛选、网上填报、格式规范、审核发布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就信息的填报、初审、复审权限进行了划分。

   (四)深化主动公开,切实增强公开实效。2018年,我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新建设的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了群众的政务公开需求。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务求公开实效,扩大公众参与;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能够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同时,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涉及民生的各项重要政策,认真做好解读和回应工作,有效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信息服务水平。2018年我区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规范完善公众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实现标准表单、标准化流程和全过程监控,保证各类申请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受理、按期办结。首先,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畅通,按照“程序规范、申请方便”的原则,采取网络、邮寄、传真、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方式开通申请渠道,让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请方式,并在申请时通过图表或文字方式对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流程和规定进行更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使申请人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依申请公开的正确途径。其次,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引导各受理单位更加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积极为申请人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相关政策依据的解疑释惑工作,争取申请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认识和了解,减少了因申请指向不明、表述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减少了公众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对政策的误解导致的上访和诉讼。

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按照《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8〕383 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8〕80号)文件精神,我区对市政府下达部署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分解细化,确定进度安排,截至目前,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新乡市 2018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8〕383 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8〕80号)文件精神,区政府结合实际,及时向全区各责任单位印发了《卫滨区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按照职责分工逐一明确工作标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区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一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方面,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审批、核准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和河南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系统2个系统进行申报、审批,今年以来共办理中央财富广场旧城改造项目、卫滨区八里铺城中村改造项目等企业投资项目备案68个,卫滨区健宏社区二期电力改造工程项目、新乡市卫滨区水南村、西水东村临时截污工程项目等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8个,所办结事项在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内的“项目办理结果公示”内全部进行公示,在该页面搜索即可查看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单位信息及办理结果信息,批准服务信息方面涉及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等均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内进行了公开。同时印发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一次性告知单,在区行政政服务大厅公开发放,方便申请人办理该事项。批准结果信息方面涉及的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均在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内的“项目办理结果公示”内全部进行公示。二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方面,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公开“卫滨区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等项目信息。三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方面,通过卫滨区政府网站将2018年1至12月份全区低保情况逐月对外公开;开通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导情况专栏及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专栏,专题发布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结果办理公示及卫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调查表及整治情况。

 积极深入推进重大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卫滨区省市区重点项目进展、重点项目推进例会、招商引资工作等内容的信息工作;通过财政预决算专栏,发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我办的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深入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定期开展扶贫帮扶慰问活动,及时发布每月低保信息公示,通过民政信息专栏发布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低保信息, 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积极做好卫滨区认真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卫滨区全力做好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积极做好辖区街巷道路指示牌设置工作,先后印发了卫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发布了卫滨区多措并举认真做好秋季招生工作、卫滨区多措并举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卫滨区积极开展文娱场所排查工作等信息,及时公开学校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教育岗前培训情况,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教育领域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先后发布了新华医院、口腔医院的人员招聘公告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及时发布了卫滨区举办流动人口健康教育知识讲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等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规范,将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并进行填报。及时公开省、市政府规章和区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8年重点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政府信息、政府会议、财政资金、政府数据资源及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及条例和规定要求的其他信息政府信息,今年我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5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区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2件申请公开方式为网络公开,1件申请公开方式为邮寄,办结率100%。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我区收到一起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该案于2018年11月7日在市中院开庭,11月22日收到市中院关于“陈士龙诉卫滨区政府信息公开一案”裁定书,该判决书裁定我区胜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8年底,河南省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8年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费用。

  七、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一)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区共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39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0人。

  (二)工作经费保障情况。卫滨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采取实报实销方式进行保障。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一些差距。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表象化,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三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还不够及时有效.四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各部门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继续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把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中。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纵深发展。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内容。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全面性,全面覆盖《条例》要求公开和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同时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是加强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工作,积极开展交流研讨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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