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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4 16:57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1530


 

 

 

 


卫滨人社党组〔201812号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

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8日至5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9月11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区委巡察组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组织部署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9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巡察问题反馈后,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班子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班子成员提高认识,对巡察组反馈问题事项照单全收、对号入座,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做到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的认真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制定方案,细化分工

 通过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形成了《中共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进一步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制定《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任务分解》,明确了整改具体问题、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四个意识”不强,局党组领导力和战斗力不足

 1、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措施不够精准、工作做的不实、推动力度不大”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每月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增强扶贫政策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行业扶贫政策,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创业能力、医疗健康基本养老保障水平,确保贫困群众享受到扶贫政策红利和实惠。三是增强结对帮扶针对性重点解决分包贫困户的生活困难,修缮帮扶对象房屋,为其送去米、面、油、蛋、棉衣、椅子等生活用品。四是建立健全健康扶贫、社会保障、转移就业等工作台账,确保台账真实完整。

 2、关于“劳动信访案件资料凌乱”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近三年劳动信访案件,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分类归档保存。二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关于“人社局党组织对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共卫滨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区直单位测评体系(试行)》文件精神。二是局党组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安排部署下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 ,每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学习;每半年听取各科室、各单位分管领导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局党组定期指导、检查所属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督促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开展。

 4、关于“党组织理论学习不重视,学习效果不好”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卫滨区人社局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有步骤的开展学习。二是将我局制定的学习计划与区委宣传部、组织部临时要求的学习内容有机统一起来,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规范学习记录。三是建立相应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党组专题会议、党员会议、机关会议。四是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做好党建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5、关于“人事档案把关不严,日常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审查发现的“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不一致人员进行逐一核对。二是加强档案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档案审查工作

 6、关于“劳动法执行不到位,存在法律风险”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聘用临时人员有关规定,必须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后,方可聘用临时人员。二是全面梳理机关及所属单位临时人员数量、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及时进行了补签缴纳社会保险的及时进行参保。

 (二)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没有扛稳抓牢

 1、关于“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缺失”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制度,定期研判廉政风险,总结上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季度重点工作。二是局党组书记在10月底前对党组成员开展一次廉政谈话,进一步了解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活动,相互沟通,增进团结,推动工作。

 2、关于“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整改情况:

 完善卫滨区人社局《“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在党组开会时安排专人进行记录

 3、关于“以案促改活动走形式、走过场”整改情况:

 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区人社局以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违纪案件为剖析对象开展以案促改讨论。多起案件均反映出了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局纪检组长对相关人员违纪情况进行了基本的介绍,并对在日常监管方面力度不强的问题做出检讨,表示今后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执纪问责,不留情面,问题抓早、抓小,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4、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二是党组成员要规范记录履责日志,定期在分管范围内开展廉政谈话、廉政党课等活动。 

 5、关于“对反腐倡廉相关理论学习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卫滨区人社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局党组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一章两法”等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和重,带头学习。三是完善学习考核机制,每季度进行1次重点学习内容测评,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6、关于“《清风拂卫滨文化进基层》活动缺少文化建设举措,活动效果不明显”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卫滨区人社局清风拂卫滨文化进基层活动实施方案》。二是在局机关进行警示教育、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成果展示,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

 7、关于“纪检组对党组成员监督缺失”整改情况:

 一是纪检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履责能力。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纪检法律法规,明确监督职责。三是完善了《局纪检组向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督促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8、关于“《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婚丧嫁娶报备制度》等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将纪律监督纳入纪检组长履责清单,压实工作责任。二是认真执行《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婚丧嫁娶报备制度》,严格履行好相关手续,做好档案资料留存工作

 9、关于“纪检组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在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开展节前廉政教育活动。  

 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完善了相关人员岗位风险台账。

10、关于“开展‘ 四风 ’隐身变异问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专项整改活动不到位”整改情况:

 开展专项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台账,整改销号

(三)规矩意识淡薄,党建工作不实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系统第四季度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建立从严管理党员责任体系,使党员管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党性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三是规范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情况。四是规范发文,分字号进行发文,做好发文登记工作。五是每半年公开一次党务、政务、财务运行情况。对职工、群众反映有问题的事项,认真深入调查,及时处理公开。

 2、关于“执行‘ 三会一课 ’制度中存在不严肃、不认真、不正常等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均单独设立会议记录本,如实记录党活动开展情况。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标准程序,党组成员要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写清楚存在的问题、思想根源、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审阅把关,切实发挥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

 3、关于“党的双重组织生活会缺失”整改情况:

 定期开展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和党员民主评议等活动,要求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活动,确保把组织生活开展好、坚持好。

 4、关于“党组织对党员管理缺位”整改情况:

 按照机关工委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规定,对新进入党员及时办理党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

 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整改情况:

 完善《卫滨区人社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会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提出需要决策的事项及事由交办公室汇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提出决策事项,班子成员先行发表意见和看法,表明观点,“一把手”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表决作出决策后执行。

 6、关于“科级干部外出培训未申报备案”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卫滨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申报审批及备案制度》,要求科级干部按照制度规定外出进行申报备案。

 (四)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1、关于“隐匿招待费问题”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卫滨区人社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统筹合理安排公务活动,规范报销流程和相关附件要求,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2、关于“无依据报销;财务账目记账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规范记账,发票报销经手人、审批人要按照要求签字并附正规发票,在经费支出,对超标准和缺少原始资料要件时坚决不予报销。二是加强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它实施细则,提高认识,针对存在问题,对当事人进行廉政谈话、提出批评教育。

 3、关于“长期欠款、挂账问题”整改情况:

 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对长期挂账、欠款问题进行处理。

 4、关于“疑似公车私用”问题:

 一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公车办及区廉自办要求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二是严格公车管理,设立公车使用登记薄,对使用公车情况进行登记记录。三是加强日常监督,严格公车管控,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与公务无关事宜。四是针对疑似公车私用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核实。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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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