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滨区金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高管变更事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1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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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暂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同意新乡市卫滨区金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由程福霞变更为李新娟的申请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变更事项有异议,请向卫滨区金融办反映。
联系电话:2826579
卫滨区金融办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