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区从完善各项制度、梳理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强化信息审核、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等方面入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一是确定了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由区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承担,并作为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了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平原镇、各办事处、政府部门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所在单位行政“一把手”,副组长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建立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建立健全 了以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各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在于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我区一是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需
社会公众参与知晓的事项,都及时向社会进行主动公开。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了机关内部信息公开制度。涉及单位干部职工的重大决策、财务资金开支、物资管理、行政审批等,都向本单位职工实施公开。三是建立健全了预先审核制度。为保证信息工作全面、真实、及时进行公开,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由于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今年以来,我区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三期,人数达200余人。针对各责任单位人员调整情况,特别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筛选、网上填报、格式规范、审核发布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就信息的填报、初审、复审权限进行了划分。
二、市2017年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工作要点涉及我区落实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7〕220号)的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重点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参与等方面,就我区政策执行情况、工作动态、公示公告、重点工作进展等相关工作及时进行了公示。同时,针对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我区切实加强督导,要求各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开展情况进行公开,重点公开各类惠民补贴、款物发放情况、各类项目、资金申报情况,接受了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实现了政务的公开和透明。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卫滨区积极探索工作办法、创新工作理念,扎实推进 “放管服”改革工作。通过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政府办、法制办等单位成立审核领导小组,加强统筹与协调,形成合力强力推进。截至目前,印发了《卫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新增和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卫政[2017]80号)。其中取消5项、新增、调整8项,最终保留区级行政许可事项53项。“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经过区编办梳理、审核、法制办审查,卫滨区共保留行政职权1584项。其中,行政许可53项、行政处罚1158项、行政强制70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检查93项、行政确认27项、其他职权157项。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卫滨区共清理规范15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15项。在清理规范的15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清理4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化转4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规范7项,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经过卫滨区自查,共汇总基层项目107项,其中取消14,项,保留93项(含国家颁发具有法律效力证明)。推进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自今年以来卫滨区按市里要求进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大厅建设工作。卫滨区在服务大厅设置了5个综窗,实现政务服务一体化,办事人只需进“一个门”、到“一个窗”、上“一张网”,就能实现就近办理。卫滨区14个区直部门及试点单位、平原镇、铁西办事处、飞机场社区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64项和公共服务类事项48项已上线运行。目前,平原镇、铁西办事处、飞机场社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大厅已建设完毕,并正式上线运行。
(二) 深入推进重大项目信息的公开
积极做好卫滨区省市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 我区举行建筑产业化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我区举行建筑产业化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卫滨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促进有效投资、卫滨区全力推进特色商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卫滨区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例会、卫滨区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等内容的信息工作。
(三)深入推进财政信息的公开
通过财政预决算专栏,发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我办的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及时发布了卫滨区加强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卫滨区财政局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名单、卫滨区财政局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告等信息。
(四) 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通过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提高区级环保备案的透明度。先后在区政府网站增设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监督专栏,通过督办问题清单、督办问题整改情况两个窗口及时公开发布了2017年卫滨区区级环保备案公告、整改情况等,及时发布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情况、卫滨区全力做好秋冬大气污染防治和宣传工作、卫滨区积极开展环保零点夜查行动严格驻厂管控企业、卫滨区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建筑工地管控等信息,做好该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 。
(五) 深入推进民政信息公开
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定期开展扶贫帮扶慰问活动;及时发布每月低保信息公示,通过民政信息专栏发布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低保信息, 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积极做好卫滨区认真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卫滨区全力做好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积极做好辖区街巷道路指示牌设置工作 。
(六)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先后印发了卫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发布了卫滨区多措并举认真做好秋季招生工作、卫滨区多措并举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卫滨区积极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排查工作等信息,及时公开学校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教育岗前培训情况,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教育领域相关信息。
(七)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今年以来,先后发布了新华医院、口腔医院的人员招聘公告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及时发布了卫滨区举办流动人口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卫滨区召开动员会迅速安排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工作、卫滨区召开全区首届老年护理技能竞赛安排部署会议、卫滨区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等信息。
(八)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积极做好卫滨区扎实开展药店诊所专项检查、卫滨区开展辖区个体医疗机构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检查动态信息等信息发布,定期更新食品安全领域监督、检查情况,将发现的食品安全不达标企业信息及整改信息第一时间及时发布。
(九)推进安全监管领域信息公开
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省、市下发的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排查,认真自查,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各项文件精神, 其中印发了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及消防、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表彰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等文件,积极做好卫滨区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卫滨区召开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会暨执法培训会议、我区开展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区开展“六打六治”安全生产排查活动等信息公开工作。
三、推进“五公开”情况
我区已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公开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已按照市政府要求分类逐条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及采纳意见的情况,在我区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区各部门通力合作,各司其职,按照上级要求,在区政府建立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专栏并及时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规范,将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并进行填报。及时公开省、市政府规章和区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2015年11月份,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通知》(新政办〔2015〕151号)文件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上专题设置了区财政、发改委、环保局、食药监局、民政局、安监局、人社局、卫计委、教文体局、建设局、国土局、科技局等单位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具体要求,及时公开。2017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3条。
五、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没有依申请公开和投诉举报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今年以来,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回复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明确和强化内容建设、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办事服务,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强化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完善政民互动栏目功能,充分挖掘利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加强政民互动等互动平台建设,做好人民群众和网民留言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截至目前,严格按照办理回复时限办理网民留言工作, 并进一步完善问题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作用;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增加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监督专栏,及时发布问题整改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门单位及领导对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不能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工作计划性不够推进。减费降税、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情况、公共资源配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新产能新动能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需要完善。
2.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表象化,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3.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各部门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八、下一步工作措施
1.拓展公开形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询功能,适当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镇、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规章和全区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便民措施、办事指南等。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4.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