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群众:
因我区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年数较久,各项设施陈旧,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行政审批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现按照全市标准化建设要求自即日起对我区行政服务大厅进行重新装修。
装修期间,各窗口受理的各种事项暂移至各单位办理(人民路新玛特对面卫滨区政府院内),服务大厅正常工作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新乡市卫滨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