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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3-13 10:44 信息来源:管理员 访问量:443

卫滨人社许准字〔2025〕第1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新乡市德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住址):新乡市卫滨区平原路10号(六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樊文丽

你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变更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受理号:2025001)。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已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作如下变更:住所由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胜利路街道科隆大道馨华嘉苑7号楼104-2门面房2层,变更为:新乡市卫滨区平原路10号(六层)。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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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