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9日至9月9日,区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巡察组对卫滨区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4日巡察组向区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卫滨区城乡建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着眼巡察反馈意见和意见建议,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整改、落实责任、务求实效”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突出建章立制。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把握整改要求。为高标准做好老旧小区巡察整改工作,区城建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方位安排部署,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明确各班子成员、承办科室职责,同时制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计划表,形成党政班子齐抓共管、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坚持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3次,逐一分析反馈问题,集思广益明确整改措施,针对巡察组提出的2个方面4项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7条,并印发了《关于落实区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区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三是坚持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成效。按规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局党组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弱项短板,共查摆问题4个,制定整改措施6个,为抓好集中整改和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明晰思路。同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通过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健全一系列制度,在做好整改的同时,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从根源上堵住问题的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制定的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6条。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5条措施已整改完成。
1.关于“2020年至今未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性实施细则。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可研性报告不科学脱离实际、招投标工作不规范、工程质量不高、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未及时发现并责令各街道、区投资公司予以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结合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目前已制定《卫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细则》,对项目申报、工作程序、资金筹集及使用等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切实发挥区城建局牵头指导以及监督作用。
2.关于“2019年至2024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因项目进度缓慢被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通报批评11次、督办整改3次,区城建局未及时将通报抄送主要领导审阅,向上汇报不够;未安排各职能部门、街道对照整改,向下压责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对市级下发的11次通报、3次督办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同时对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督导,对发现的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进度缓慢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下达工作督办,共计下发工作督办3件,要求加快施工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工作通报及时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报告,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工作。全力做好2020年以来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对项目招标、验收、安全监管手续等进行抽查。结合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共抽查项目13个,发现招标问题3项,已完成整改2项,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问题线索各1个;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设备使用、工程质量等问题要求各办事处对2020以来完成改造的246个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共上报问题60个,同时结合排查情况对20余个小区进行抽查,共发现问题2个,下发工作督办2件,项目遗留问题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关于“2021年健康路办事处实施的健民二巷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于2021年12月26日完成竣工验收后,2022年4月27日在组织清运楼顶建筑垃圾时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小型吊装机在转运安装时不慎掉落,伤及一名女童”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一是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11月26日组织区投资公司、各办事处召开老旧小区安全生产会议,对老旧小区施工安全进行再强调,并对2022年4月27日安全事故报告进行学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二是开展常态化安全工作检查。聚焦项目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先后组织人员对2023年、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个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时整改,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2019年至今未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论述,也未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题培训”的问题。
整改进度:阶段性完成。10月21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召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同时按照学习计划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对区投资公司、各办事处、社区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题业务培训,10月30日由发改委开展立项申报培训,11月8日由城建局开展项目申报流程培训,11月22日由财政局开展项目预算评审及资料内容培训,12月12日由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培训,目前4次培训已全部完成,区投资公司、各办事处老旧小区工作业务能力及工作流程更加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体贯通、与持续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一体贯通、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一体贯通,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持续深化整改。
(二)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始终保持巡察整改常态化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以突出问题为导向,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及现场观摩,力争2月底全部完成,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地落实。
(三)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在下步工作中,局党组将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肩负起“一岗双责”,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层面深挖问题根源,立足治根本、管长远,由表及里、举一反三,主动查找漏洞,不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规范制度执行,推进源头治理,确保巡察成果发挥长效作用。同时自觉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机关班子队伍建设、能力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城建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